2026年长江大学博士招生:申请-考核/硕博连读报考条件与章程

趋势分析 2026-03-06 11:20 海豚MBA张老师 海豚MBA考研 4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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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大学2026年博士招生含直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公开招考。学制3年。公开招考需硕士学历,非定向年龄≤45岁并转档案,定向需核心论文等成果。1月17日-4月10日网报,5月左右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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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长江大学博士招生计划


2026年我校博士招生专业目录上各招生学院所列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给我校的2026年招生计划为准。

二、培养目标


以服务国家需求为导向,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坚持立德树人,培养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业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拔尖创新人才。

三、长江大学博士学习年限

博士研究生实行弹性学制,基本学制为3年。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采取的学制为“1+4”(硕士研究生1年、博士研究生4年)、“2+3”(硕士研究生2年、博士研究生3年)、“3+3”(硕士研究生3年、博士研究生3年)三种模式。

四、长江大学博士招生方式


(一)直接攻博:指面向具有学术型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采取直接攻博方式选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
(二)硕博连读:指面向在校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选拔符合学校及各培养学院博士生招生条件的招生方式。
(三)“申请-考核”制:指面向符合“申请-考核”制报考条件的人员,采取“申请-考核”制方式选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
(四)公开招考:指面向符合公开招考条件的人员,采取“初试+复试”方式选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
学校具体招生方式以当年招生章程为准。

五、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心理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四)直接攻博报考条件
1. 符合(一)(二)(三)条件要求。
2. 具有学术型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具体按照《长江大学直博生招收及管理办法》执行。
(五)硕博连读报考条件
1. 符合(一)(二)(三)条件要求。
2. 在校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可以申请硕博连读,参加申请硕博连读选拔的研究生不参加博士研究生招生公开招考统一考试,具体按照《长江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与培养管理办法(修订)》(长大校发〔2026〕6号)和各招生学院招生选拔方案执行。
(六)“申请-考核”制报考条件
1. 符合(一)(二)(三)条件要求。
2. 符合教育部和我校规定的博士生报考条件的硕士毕业生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可以“申请-考核”制方式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具体按照《长江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修订)》(长大校发〔2026〕7号)和各招生学院招生选拔方案执行。
(七)公开招考报考条件
1. 满足(一)(二)(三)条规定。
2. 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报考类别仅限非定向就业,9月份入学报到前须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中共(预备)党员须将党组织关系转入我校),若人事档案未转入我校(或中共(预备)党员未将党组织关系转入我校),取消其入学资格。
3. 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取得突出学术成果,还须满足下列条件:
(1)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人员,在博士阶段入学时年龄不超过45周岁(截至入学当年8月31日),9月份入学报到前须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中共(预备)党员须将党组织关系转入我校),若人事档案未转入我校(或中共(预备)党员未将党组织关系转入我校),取消其入学资格,同时还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近三年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第一)或通讯作者在本学科核心刊物上发表相关学术论文(含录用)。
②近三年获得相关学科国家发明专利(排名第一)。
③近三年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与所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排名前3名)。
④近三年获得其它由学科认定的高质量创新和科研成果。
(2)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人员,须经所在招生学科推荐、学院审核,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认定,同时还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近三年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第一)或通讯作者在本学科核心刊物上发表至少2篇相关学术论文或在SCI3区及以上分区刊物上发表至少1篇相关学术论文。
②近三年获得至少2项相关学科国家发明专利(排名第一)。
③近三年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与所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排名前2名)。
④近三年在报考学科相关领域作出重大贡献。
4.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后6年或6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前)。
(2)具有高级职称。
(3)近五年以第一作者在与所报考学科相关的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3篇(其中检索1篇)、或在与所报考学科相关的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篇(其中至少1篇SCI2区)或在与所报考学科相关的SCI1区期刊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与所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排名前3名)。
(4)若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须经所在招生学科推荐、学院审核,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认定,同时还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近三年获得至少2项相关学科国家发明专利(排名第一)。
②近三年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与所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排名前2名)。
③近三年在报考学科相关领域作出重大贡献。

六、报名


(一)网上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请于2026年1月17日至2026年4月10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
学籍学历填报时注意事项:
1. 已获硕士学位考生,按照实际学位/学历情况据实填写。
2. 应届硕士毕业考生,“最后学位”选择填写“硕士学位”,“最后学历”选择填写“硕士研究生”,“考生来源”选择填写“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学位/学历信息按照硕士在学信息填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编号填“无”。
3. 报考硕博连读考生,“最后学位”选择填写“学士学位”,“最后学历”选择填写“大学本科生”,“考生来源”选择填写“在学硕士”,硕士学位/学历信息按照硕士在学信息填写。
各招生学院具体报名时间如下: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报名时间为2026年1月17日至3月6日。
石油工程学院:“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报名时间为2026年1月17日至3月6日,公开招考报名时间为2026年1月17日至4月10日。
地球物理与石油资源学院:“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报名时间为2026年1月17日至3月6日。
地球科学学院(含非常规油气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报名时间为2026年1月17日至3月6日,公开招考报名时间为2026年1月17日至4月10日。
资源与环境学院:“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报名时间为2026年1月17日至3月6日,公开招考报名时间为2026年1月17日至4月10日。
机械工程学院:“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报名时间为2026年1月17日至3月6日。
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报名时间为2026年1月17日至3月6日。
农学院:“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报名时间为2026年1月17日至3月6日,公开招考报名时间为2026年1月17日至4月10日。
园艺园林学院:“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报名时间为2026年1月17日至3月6日。
若部分招生学院生源不足,将再次开通报名系统,请以招生学院官网通知公告为准。

(二)资格审核
1. 公开招考的考生需提交的报考材料:
①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②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③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专家评议书。
④身份证、学士学位证书、本科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硕士生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在入学前补交)以及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同等学力考生需再提供高级职称证复印件1份,以及所修硕士主干课程成绩单及报名条件所规定的论文或获奖证书复印件。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人员,还须提供可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的证明(中共(预备)党员须提供党组织关系转入我校的证明)。
⑤外国语水平成绩证明。提供能够用于查询有效成绩的用户名和密码,以便查询成绩的有效性。
⑥其他科研证明材料及获奖材料。
以上报考材料的审核形式和时间详见各招生学院具体安排。
2. “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考生资格审查的形式详见各招生学院具体安排。
3. 资格审查通过后,请在长江大学网上综合缴费平台缴纳报名费。

七、考试及选拔


(一)公开招考初试和复试
1. 初试时间:拟定于2026年5月左右。
2. 考试地点:报考学院所在校区,具体地点以报考学院通知为准。
3. 初试科目及考试方式:初试科目为外国语和两门业务课。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在初试时须加试自然辩证法、两门报考专业硕士阶段学位课程。考试方式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满分100分。具体详见各招生学院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4. 公开招考复试:复试时间另行通知,具体时间安排见我校各招生学院官方网站。
(二)“申请-考核”制选拔方式详见各招生学院具体安排。
(三)硕博连读选拔方式详见各招生学院具体安排。

八、复试及录取


(一)公开招考复试及拟录取
1. 复试方式为笔试与面试相结合,复试内容具体详见学校及各招生学院复试方案。
2. 我校将根据实际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硕士(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硕士(学士)学位论文和评议书,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综合确定拟录取名单。
3. 所有拟录取考生在我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 考试与录取过程中考生与签约单位之间产生的各类责任关系,由考生本人与签约单位协商处理,与我校无关。
(二)“申请-考核”制复试及拟录取具体见各招生学院安排。
(三)硕博连读拟录取具体见各招生学院安排。
(四)以上三种招生方式最终录取结果详见长江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直接攻博已在2025年10月完成复试及拟录取工作。
(五)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人员,拟录取后,9月份入学报到前须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中共(预备)党员须将党组织关系转入我校),若人事档案未转入我校(或中共(预备)党员未将党组织关系转入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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