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2026年学术型硕士复试录取实施方案公布

趋势分析 2026-03-23 11:19 海豚MBA张老师 海豚MBA考研 20 阅读

海豚MBA智能总结

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2026年复试分数线:管理科学与工程380分,会计学、企业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均为335分。复试采用现场方式,3月23日进行,含专业课笔试、外语测试及综合素质面试,总成绩按初试50%+复试50%计算。复试资料可添加老师微信咨询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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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华南理工大学复试分数线及可用招生计划数

 
各专业学院分数线(单科执行学校线)及可用招生计划数如下:  
管理科学与工程(120100):分数线380分,计划数6个;  
会计学(120201):分数线335分,计划数1个;  
企业管理(120202):分数线335分,计划数7个;  
技术经济及管理(120204):分数线335分,计划数4个。  
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按学校公布名单执行。  
2.对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学院可对招生计划予以微调。  
3.未完成的计划,将由学校统一调配。  

二、华南理工大学复试前准备

 
复试采用现场复试方式进行。考生务必在来校报到前完成复试准备工作。  
1.复试名单请查看学院主页招生资讯栏。  
2.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及时登录学校研究生招生系统下载打印复试通知书,根据系统要求提交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毕业证(学位证)等资格审查材料扫描件,并根据复试通知要求做好复试前相关准备工作。  
3.考生须密切留意学校及学院发布的相关信息,保持各类联络方式畅通。  

三、现场报到及资格审查

 
1.时间:3月22日15:00-16:30  
2.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37号楼(清清文理楼)514室  
3.资格审查:  
(1)考生须凭复试通知书按时进行资格审查。  
(2)应届生须持学生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大学成绩单原件。  
(3)往届生须持有毕业证(学位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大学成绩单原件(或加盖档案单位红章的成绩单复印件)。  
未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参加复试。  

四、华南理工大学硕士复试

 
1.复试流程  
(1)专业课考核:3月23日9:00-11:00,12号楼110室,请考生务必提前20分钟到达考试地点,根据考试安排凭本人身份证及复试通知书参加笔试,手机、电子手表、平板及笔记本电脑等电子产品不得带入考场。考生须及时到达考场,考试开始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入场。  
(2)面试:3月23日13:30,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及复试通知书在12号楼113室集中候考,集中候考期间考生不得中途离开,手机、电子手表、平板及笔记本电脑等电子产品全程集中保管。小组内考生面试顺序将现场抽取,请考生及时到场,14:00起,迟到考生不得入场。候考时间可能因复试进度及本人排序略有不同,请考生提早做好行程安排,预留充足的候考时间。面试期间,考生根据现场工作人员指引,依次到达面试考场,等待面试正式开始。面试结束后,考生携带本人全部物品离开考试区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2.复试内容  
(1)专业课考核(100分)  
根据2026年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复试科目进行,各科目考试大纲可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页面查看。  
(2)外语听说能力测试(100分)  
时间5分钟。口语测试题由考生抽签作答,评委和考生进行口语交流,根据考生表现综合独立评分。本项测试与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考核同时进行。  
(3)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考核(100分)  
时间15分钟。考生准备5分钟以内PPT,汇报内容包含个人简介、学习工作经历、各类获奖情况、毕业论文选题及摘要、科研实践经历和成果等。汇报完毕后考生现场抽取综合面试试题进行作答,此后评委和考生进行现场问答交流,评委根据考生综合表现独立评分。  

五、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成绩=专业课考核成绩×40%+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考核成绩×50%+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10%(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总成绩=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5(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六、成绩公布、师生双向选择

 
1.3月25日起,考生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系统查询本人复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考生对本人成绩如有异议,须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  
2.3月25日全天进行师生双向选择。成绩排名在招生计划范围内的考生填写线上《选报导师意向表》,教务员协助考生与导师进行双选选择。  
3.3月25日,成绩排名在招生计划范围内的考生登录学校研究生招生系统下载打印体检表,凭复试通知书和体检表于14:30到校医院参加体检。体检完成后考生将加盖医院公章的复试通知书交37号楼514室冯老师处。不参加体检或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新生入学后将进行体检复查,若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4.拟录取考生名单确定后将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3个工作日。  

七、录取原则

 
1.录取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科学的原则进行。  
2.分专业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序(总成绩相同时,按复试成绩、复试成绩中的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面试成绩、专业课考核成绩依次排序确定),依据招生计划数确定师生双选名单,根据师生双选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如有考生放弃或计划调增,顺次递补。  
3.复试成绩不合格(四舍五入取整数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凡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按要求签订“协议书”。未签订协议书的,不发放录取通知书。  
5.拟录取考生若放弃报考专业的录取,申请调剂其他专业,须按照调剂复试要求进行,不得直接录取到调剂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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