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技术师范大学2026年会计硕士(MPAcc)复试录取细则正式公布

考研资料 2026-03-24 09:56 海豚MBA张老师 海豚MBA考研 10 阅读

海豚MBA智能总结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会计硕士2026年复试采取线下方式,3月21-22日进行,差额比例1:1.5。复试含外语、专业素质、综合素质及思想政治理论笔试,总成绩按初试60%+复试40%计算,同等学力须加试。复试备考资料可咨询老师获取

相关专题:

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6〕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和具体要求,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坚持服务战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的基础上,现将本学科专业(以下简称专业)相关复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复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成立本专业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相关工作,制定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协调,对相关人员进行政策、纪律、规则及程序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等。

二、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复试方式

 
本专业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采用线下现场复试方式进行。

三、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复试分数线划定及复试名单确定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普通考生: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A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二)复试名单确定  
1. 本专业采取差额复试,第一志愿复试阶段复试差额比例为1:1.5,按考生的初试成绩择优确定复试名单。调剂复试阶段,生源充裕的情况下,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同意可适当加大比例,但最高不超过1:3。  
2. 复试前将通知每一位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要求所有考生收到复试通知后须回复。考生亦可登录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及时查看本专业复试名单。

四、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复试内容与要求

 
(一)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外语水平测试、专业素质及能力考核、综合素质及能力考核、思想政治理论四部分,满分为130分;前三部分采取面试形式(每生不少于20分钟),思想政治理论为笔试(时长1个小时)。  
1. 外语水平测试(满分20分)  
包括听力及口语测试,在面试中进行考核。  
2. 专业素质及能力考核(满分50分)  
包括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阅读文献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相关复试科目参考书目可自行下载了解。  
3. 综合素质及能力考核(满分30分)  
包括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4. 同等学力加试考核(每门2小时)  
同等学力加试(两门)科目代码和名称:J137成本管理会计、J138中级财务会计。加试科目须笔试,成绩不计入总分,但任意一门低于60分(满分100分)不予录取。  
5. 会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方式为综合考查,考查方式为笔试,满分为30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五、复试安排与程序

 
(一)复试时间: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为3月21日(周六)下午14:00-17:00和3月22日(周日)8:00-21:30。  
(二)复试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293号广东技术师范大学东校区第二教学楼302课室(思想政治理论笔试),面试报到在第一教学楼102课室(如有变动,以最新的通知为准)。  
(三)复试流程:考生材料现场审核(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参加复试(思想政治理论+外语水平测试+专业素质及能力考核+综合素质及能力考核)→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查询拟录取名单→提交体检报告(具有拟录取资格的考生)。

六、考生复试须提交材料

 
(一)复试须验证的材料  
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须现场提交审核。参加复试考生要签订承诺书,承诺提交材料真实性和诚信复试。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提交材料,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复试与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相关材料清单如下:  
1. 身份证(正反面)。  
2. 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查学生证;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持境外学历的考生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报告。  
3. 政审表(附件1),应届生和暂缓就业考生由毕业学校签署意见并盖章。非应届生由所在工作单位或基层党组织签署意见并盖章,如无工作单位的,由档案存放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  
4. 大学学历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往届生也可从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  
5. 学历认证报告或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  
6.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普通高校应届生),自考生出具相关在读证明。  
7. 与单位签订的《定向就业协议》(全日制定向学生,见附件2)。  
8. 考生本人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3)。  
其中,各类考生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应届毕业生:1、2、3、4、6、8;  
往届毕业生(含暂缓就业生):1、2、3、4、5、8;  
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包括应届生和往届生):还需要提交7。  
(二)提交加分项目材料  
按照教育部文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含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如符合复试加分政策项目的考生须在复试名单公布前与本学院联系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由本学院汇总提交给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  
上述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入学后所在学院再次进行复核。如出现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录取资格。

七、体检

 
体检工作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体检。体检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结合本专业实际情况执行,体检表详见(附件4)。拟录取名单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须交体检表原件至本学院。未按规定时间交体检表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录取考生入学后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取消录取入学资格。

八、录取

 
(一)所有具备复试资格的考生均须经过复试且合格方能录取。  
(二)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外语水平测试成绩+专业素质及能力考核成绩+综合素质及能力考核成绩+思想政治理论成绩,复试成绩低于78分(满分13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三)复试合格的考生,总成绩按照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权重60%、40%。即会计专业总成绩=(初试成绩/3)×60%+(复试成绩/1.3)×40%。将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并结合体检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四)拟录取名单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站以及我院官网上公示7日。  
(五)凡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 复试总成绩不合格(低于78分)者;  
3.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任意一门成绩低于60分);  
4. 体检不合格者;  
5. 经核实的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者;  
6. 弄虚作假取得录取资格者。

九、咨询、监督与申诉

 
本专业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提供咨询及申诉渠道。

十、有关调剂事项

 
本专业将结合第一志愿录取情况及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适时公布调剂计划和调剂细则。

十一、本专业对拟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的考生,发放《调档函》,并按调档函上的要求将相关材料按时寄回。

十二、其他

 
(一)2026年本专业不接受破格复试申请。  
(二)本专业对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以备复查。考生在复试期间严禁携带任何通讯工具进入复试现场,不得录音录像,考后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他人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考生如不遵守复试纪律,出现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2026年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四)入学三个月内,本专业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在复查中表现差异大的,要进行严格审核和调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确认冒名顶替或考试舞弊的,要予以严肃处理,并进行责任追究。

考研核心资源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