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发布: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公共卫生与健康管理学院2026年硕士复试录取细则
海豚MBA智能总结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公卫学院2026年一志愿3月26-27日线下复试,调剂线上进行。复试含专业课、综合素质(不合格不录)、英语及心理测试,总成绩按初试60%+复试40%计算。复试资料可咨询老师了解相关专题:
为做好山东第一医科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5〕2号)》、《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6]3号)》和山东省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管理
(一)学院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教育、纪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单位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负责本单位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及监督。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二)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的实际情况,成立若干复试专家组,每个小组原则上不少于5人(成员须为本学科研究生导师或具有丰富教学、科研经验的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每个复试专家组另设秘书1-2人,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三)学院配备专人做好复试组织、考务、平台技术保障、考生服务等工作,根据工作需要设置考务工作组、技术保障组、后勤保障组等,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二、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工作原则
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工作作风建设,确保复试录取公平、公正、科学。
三、复试成绩要求及复试比例
学院将在学校确定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根据招生计划和复试差额比例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各学科专业或研究方向已公布招生计划(简章计划)的140%,复试人数核算四舍五入。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专业,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调剂考生复试差额比例根据学科需要确定。如出现末位次多名考生初试总成绩相同时可一并进入复试。
四、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复试
(一)复试形式及时间
1.一志愿考生全部采用线下复试方式,复试时间为2026年3月26日-3月27日。
2.调剂考生原则上采取线上复试方式。学院对软件平台的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和稳定性等功能进行充分测试评估,并做好备用网络及复试软件准备。
(二)复试资格审核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应在复试前进行资格审查,严格审核考生学籍、学历等信息。在复试前,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并按照学校要求在招生复试系统内提交材料,学院安排专人负责对考生所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对个人信息与教育部学籍、学历数据库信息不符合者,报考信息弄虚作假者,复试资格审核材料不全者,以及不符合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规定的报考资格者一律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考生需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将材料上传至学校招生系统。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资格审查材料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处理。
在复试前对考生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
(三)复试报到
1.一志愿考生采取现场复试的方式进行
(1)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凭身份证和初试准考证、复试准考证参加专业课笔试。
笔试时间:3月26日上午9:00-10:30
笔试地点:济南校区公教楼B座(详见复试准考证)
注:1004Z2卫生事业管理学采取口试专业课测试方式,于面试前进行。
(2)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凭身份证和初复试准考证参加学院组织的专业面试,并按照要求报到。
面试报到时间:2026年3月27日8:30
面试报到地点:济南校区公卫楼1楼127学术报告厅(进大门右手边)
研究生面试采用分组分方向面试的形式进行,具体分组情况如下:
一组:学科/专业为100401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学术型),复试时间3月27日上午09:30开始,复试地点公卫楼4楼437会议室;以及105300公共卫生(传染病预防与控制方向)(专业型),复试时间3月27日下午13:30开始,复试地点公卫楼4楼437会议室。
二组:学科/专业为105300公共卫生(职业与环境健康方向)(专业型),复试时间3月27日上午09:30开始,复试地点公卫楼1楼108会议室。
三组:学科/专业为100403营养与食品卫生学(学术型),复试时间3月27日下午13:30开始,复试地点公卫楼1楼108会议室;以及105300公共卫生(营养与食品安全方向)(专业型),复试时间3月27日下午13:30开始,复试地点公卫楼1楼108会议室;以及105300公共卫生(卫生检验与检疫方向)(专业型),复试时间3月27日下午13:30开始,复试地点公卫楼1楼108会议室。
四组:学科/专业为1004Z2卫生事业管理学(学术型),复试时间3月27日下午16:00开始,复试地点公卫楼2楼202会议室;以及105300公共卫生(卫生政策与卫生事业管理方向)(专业型),复试时间3月27日下午16:00开始,复试地点公卫楼2楼202会议室。
五组:学科/专业为105300公共卫生(慢性病预防与控制方向)(专业型),复试时间3月27日上午9:00开始,复试地点公卫楼2楼200会议室;以及105300公共卫生(临床流行病学方向)(专业型),复试时间3月27日上午9:00开始,复试地点公卫楼2楼200会议室。
2.调剂考生原则上优先采用线上复试方式
调剂复试安排另行通知。
复试前,学院安排专人对考生进行培训,核查确认考生身份、网络复试承诺书签署情况,检查考生的网络设备、考试环境是否符合网络考核要求,组织所有参加考核的考生进行网络考核模拟演练,确保考生应知应会,熟练掌握。对有特殊情况、无法满足远程网络复试要求的考生,须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学院报学校审核,以确定合适的复试方式。
3.网络考核要求
详见《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网络复试考场规则》及《网络考核设备场景布置要求》。
(1)正式考试前1小时进入平台待考,准备好身份证、准考证、《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视频接通后,要求考生手持准考证和身份证(正面),识别考生头面部及证件信息;
(2)提前准备好二机位,要求视频包括考生和所有面试主设备;
(3)进入面试阶段后,面试组首先截图考生手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图像信息;
(4)考生考试顺序由面试系统随机分配;
(5)考生提前进入等待室接受邀请;
(6)若点击结束面试,则考生不可再进入面试。面试中如出现视频、音频卡顿、断网等情况,可标记考生暂缓考试,帮助考生排除故障后,可再次进入考场面试,重新入场后先前试题作废,需重新抽题。
(四)复试分组
计划按二级学科/专业学位领域分别进行复试,各组考生面试顺序通过随机抽签决定,各二级学科/专业如下:
1.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学硕)
01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
02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
03营养与食品卫生学
04卫生毒理学
05卫生事业管理学
2.公共卫生硕士(MPH)(专硕)
01传染病预防与控制
02慢性病预防与控制
03职业与环境健康
04卫生政策与卫生事业管理
05营养与食品安全
06临床流行病学
07卫生检验与检疫
(五)复试内容
1.专业课测试。专业课满分150分。一志愿考生专业课考核采取笔试或面试形式,笔试时间一般不少于90分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测试。专业课不设置合格线。
2.综合素质测试。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学术素养、对学科知识掌握与运用情况、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以面试、实验、实践操作等方式。一般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满分为150分(学硕面试考核150分,专硕面试+实践(实操或口试操作要点)考核150分)。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低于90分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3.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10分,不设置合格线。
4.心理测试。一志愿考生需在2026年3月23日-24日登录指定网址参加心理测试(查阅心理测试通知),测试结果不计入总分。不参加测试者,不予录取。调剂考生心理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5.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复试成绩=(专业课成绩×40%+综合素质考核成绩×60%)÷1.5×90%+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
五、山东第一医科大学调剂
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研招网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办理相应报名手续。我校首批调剂系统开放时间预计4月8日,具体安排和调剂要求详见后续通知。
六、录取办法
(一)总成绩的核算方式
总成绩包括: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分别占60%、40%权重。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初试成绩(满分500分)/5×60%+复试成绩(满分100分)×40%。公共管理、图书情报专业总成绩=初试成绩(满分300分)/3×60%+复试成绩(满分100分)×40%。
(二)拟录取排序
同一专业(方向)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如果考生总成绩相同,依次比较考生初试总成绩、初试外语科目成绩。
(三)拟录取名单确定
1.学院拟录取名单依据分专业招生计划,根据复试合格考生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批。
2.复试成绩不合格、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合格均不予录取。复试作弊者,取消录取资格。
3.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教学司〔2018〕9号)规定,专项计划专用的原则,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单独排名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并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未通过或未完成教育部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将无法录取。
七、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及我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有关要求
(一)复试期间,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按照弃权处理。在复试过程中,考生务必遵守学校有关考试纪律,一旦发现复试中有舞弊行为者,严肃查处。
(二)已被我校录取的同学,如果出现上报审核未批准、体检不合格、应届生未取得毕业证等,则取消录取资格,所发录取通知书、所签协议书自动作废。
(三)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研究生部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不予注册;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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