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东大学2026年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与备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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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东大学2026年一志愿现场复试、调剂远程复试,复试含专业测试、综合素质面试等。总成绩按初试与复试加权计算,择优录取,同等学力须加试。复试资料可咨询老师了解详情相关专题:
为做好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5〕2号)以及教育部和山东省关于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以下简称“校研招委”)全面负责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研究生处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与协调。
(二)各学院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以下简称“院研招委”),组长由学院院长、主持工作的副院长或学院党委书记担任,全面负责本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拟录取工作的组织与监督检查。院研招委成员应包括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负责人、学科带头人、研究生指导教师代表等,同时须明确专人承担纪律监督职责,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全程可追溯、可监督。院研招委成员名单报研究生处备案。
(三)各学院按学科或专业(领域)分别成立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含英语听说测试人员),复试小组设组长和秘书各一名,组长对复试的各个环节负责,秘书负责复试记录和协助安排有关事宜,复试记录要详尽规范,并妥存备查。
(四)学院及研究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由学院党委负责,每学院不少于2人。以上成员均执行回避制度。
二、工作要求
(一)学校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审查考生资格,严格复试过程管理。
(二)各学院须对所有参与复试工作的人员开展全面培训与考核,培训内容包括招生政策、工作纪律、安全保密规定、业务知识及操作流程等,同时开展法律法规、安全保密等专题教育培训。严格规范工作人员复试行为及用语,严格履行复试规章制度,坚决杜绝自行其是、擅自调整复试规则、破坏工作秩序等行为。严禁复试考核人员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复试现场,中途离场或从事与复试无关的工作。复试工作人员须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三)各学院进一步强化过程管理。现场复试时,加强入场安检,规范监考行为,重点防范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电子产品进入考场、拍摄试题、接收答案等违规违纪行为,防范利用人工智能实施作弊。调剂远程复试时,采取必要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提高防范作弊水平,提前研究防范通过AI技术作弊的有效措施;考试过程中,严格落实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复试工作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要求。
(四)完善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机制,合理设计复试内容,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学术素养、对学科知识掌握与运用情况、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
(五)复试小组成员独立评分,复试过程须有记录,复试全程录音录像,音像材料在复试结束后密封由复试小组组长、院研招委组长和学院复试监督人员签字后报送研究生处。
(六)各学院须对复试结果进行认真核查,无误后经院研招委组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和电子数据一并报研究生处,由校研招委审定拟录取名单。
三、鲁东大学复试工作
(一)成绩要求
学校执行一区A类考生的复试分数要求(详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上线数较多的专业领域在国家线基础上适当上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在原报考专业一区A类分数线基础上按“总分下降10分、单科不限”执行。复试考生名单从上线考生中按总分由高到低确定。
(二)复试比例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参加复试的考生数原则上不低于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的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三)资格审核及加分政策
1.资格审核
复试前,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并向复试学院提交相关材料以备审查。各类考生需提供的相关材料如下:
应届考生:准考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完整注册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复印件、就读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成绩单;所在院系对本人出具的《鲁东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往届考生: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等学力考生须携带专科毕业证及我校招生章程要求的有关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复印件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大学阶段成绩单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所在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者可由居住地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鲁东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招生计划的考生须提交《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限士兵)和入伍前有关学历(学籍)材料。
复试面试前对考生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确定考生身份。
2.加分政策
研究生处负责申请享受加分政策的审核工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后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符合多项加分项目的考生,分值不得累加。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
(2)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
(四)复试形式与内容
1.组织形式
一志愿考生采取现场复试,调剂志愿考生采取网络远程复试。
2.复试内容
复试由各学院负责组织,具体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测试、综合素质面试(含英语听说面试)、加试(仅限同等学力考生),其中旅游管理、公共管理专业考生还需进行思想政治理论测试。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各学院坚持立德树人、实事求是原则对考生全面考核。一是严核现实表现,重点考查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心理健康情况、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事业心、责任感及求学态度等方面,结合单位鉴定、成绩单、论文成果及推荐信等材料,综合评价考生既往学业与科研能力。二是严守诚信底线,将诚信考核贯穿录取全过程。学校将核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对有违规记录者重点审查;对曾受停考处罚且处罚期满的考生,由院研招委专题研判是否录取。考核结果以合格或不合格记载,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专业测试:考查科目及范围以招生章程公布内容为准,各专业根据各自学科特点,命制题目、制定评价标准和方法,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现场复试时长为90分钟;网络复试采用问答形式,时长一般不少于15分钟。旅游管理、公共管理专业测试满分为50分,30分为合格线;其他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综合素质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以及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考查考生的创新意识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了解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面试时须查看考生大学阶段成绩单)、工作业绩和科研情况等;考查考生是否具备研究生学习必需的英语运用水平、口语表达能力等。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各专业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加试:同等学力考生(以高职高专或者本科结业生身份报考的考生)均须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及考查范围名称以招生章程公布为准,考核方式和要求同专业测试。现场复试每门加试科目时长为90分钟,网络复试加试科目总时长一般为30分钟。成绩结果不计入总成绩,每门满分均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理论测试:仅限旅游管理、公共管理专业考生,由相关学院组织,内容以复试参考书目为准,试卷满分为50分,不设合格线。现场复试时长为90分钟,网络复试时长一般为20分钟。
(五)复试具体安排
我校一志愿复试拟于3月下旬进行,调剂复试视调剂情况及一志愿复试进展情况确定,具体时间安排将及时向考生公布。复试工作流程如下:
1.结合各专业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学校划定各专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2.学校公布复试方案、复试名单等相关信息,发布复试通知,考生考试期间须保持网络和电话通畅。
3.各学院专业复试小组制定本专业具体的复试办法后报研究生处,学校负责各学院复试办法的审核和发布。
4.各学院安排专人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复试、录取资格;学历(学籍)信息存在疑问的,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学历(学籍)核验材料。
5.各学院根据学校提供的复试名单提前联系考生,告知具体的复试时间、要求及注意事项。
6.各专业复试小组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考生复试,做好成绩评判、复试记录、结果上报等工作。
(六)体检
体检由研究生处和校医院组织实施,录取前不再统一组织,入学后将对考生逐一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结果不符合上述文件规定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四、鲁东大学调剂工作
(一)基本要求
调剂遵循统筹兼顾、合理调节、积极引导、以人为本的原则,调剂考生应符合以下条件:
1.调剂考生初试成绩(总分及单科)须双过线,即必须同时达到一志愿报考专业及拟调入专业领域规定的A类地区考生初试成绩要求。
2.须符合我校招生章程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各学院具体调剂要求由学院自行确定,并在调剂工作开始前,报研究生处审核备案。
5.对同一批次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且符合我校调剂要求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确定调剂考生名单。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不作为遴选依据。
6.申请调剂非全日制相关专业的考生,需要符合教育部关于报考非全日制的考生报考条件,即考生应为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二)调剂程序
调剂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研究生处根据学科专业发展需要、一志愿上线情况、差额复试比例等因素,统筹确定各专业调剂名额;各学院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或学术分委员会明确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等学术要求;研究生处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发布调剂信息;考生填报调剂志愿后,研究生处将初选合格考生数据转发给相关学院。
2.学院按照调剂工作要求负责筛选确定调剂名单,并及时反馈给研究生处,研究生处通过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3.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复试通知并按时参加复试。
4.研究生处向复试合格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
5.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接受待录取。

五、录取工作
总成绩计算办法及考生排名方式如下:
(一)总成绩核算方式
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计算方法为:
1.旅游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初试满分300分专业)
总成绩(满分500分)=初试成绩(满分300分)+复试成绩(满分200分)
其中复试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复试成绩(满分200分)=专业测试成绩(满分50分)+思想政治理论测试成绩(满分50分)+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专业面试80分,英语听说面试20分)
2.其他专业(初试满分500分专业)
总成绩(满分500分)=初试成绩(满分500分)×0.6+复试成绩(满分200分)
其中复试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复试成绩(满分200分)=专业测试成绩(满分100分)+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专业面试80分,英语听说面试20分)
(二)总成绩排名
各专业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别排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单独排名;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名,先录取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根据剩余计划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如出现总成绩并列者,再依次比较复试成绩、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成绩高者居前。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免初试考生,仅计算复试总成绩,复试合格者予以拟录取。若复试合格考生放弃录取资格或被其他高校录取,依次按上述顺序递补。
(三)拟录取名单确定
拟录取名单在鲁东大学研究生处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考生名单,将逐级上报审核备案,审核通过的考生予以录取,寄发录取通知书。
(四)其他方面
研究生处根据考生总成绩确定待录取考生,并通知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网上确认。考生确认后,即视为被我校录取。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经逐一联系确定考生放弃录取资格或仍不进行确认,我校有权撤销已发送的待录取通知并对其他考生进行递补录取。各学院应将复试结果及时告知考生,并做好必要的解释工作。
六、相关制度
(一)责任追究制度
1.各学院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招生工作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的规程,审议决策考试招生重大事项等,统筹做好复试工作。按照“分级管理,逐级负责”,把责任落实到岗、落实到人、落实到位。
2.复试小组成员要遵守保密纪律,不得私自与考生单独接触,不得泄漏复试试题内容,不得暗示考生如何回答问题,不得透露考生的复试评语等情况。对违反纪律者,学校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监督复议制度
1.学校将认真贯彻教育部“阳光招生”有关规定,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校研招委对复试、录取工作全面负责,各院研招委对本单位的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负责。复试录取期间,学校将落实校领导“包片”负责制度,由校领导任组长,研究生处和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组成工作组,对学院复试组织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违反工作纪律、未按相关政策要求开展复试录取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将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各复试小组要严格按照本专业复试办法组织复试工作。各学院参与复试工作的人员应自觉接受监督检查。
2.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在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全程监督下进行,对违反学校招生录取规定、招生纪律及弄虚作假的单位、专业和个人,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对在复试中发现违纪和作弊的考生,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
(三)信息公开制度
研究生处按照相关规定在学校网站和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上公布我校复试分数线、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复试名单、复试结果、拟录取名单等。各学院须在本方案的基础上制定本学院各学科专业的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经研究生处审核同意后在研究生处网站发布。
(四)回避制度
参与考试招生相关工作的人员,如本人报名参加本次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应主动向本单位申请全程回避;如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者报名的,应主动向本单位申请在影响保密、公平的必要环节和特定工作时期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的应主动报备,由本单位决定是否需要回避及如何回避。本单位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其本人或直系亲属、其他利益相关者报名参加本单位研究生考试招生的,应主动向本单位报备并全程回避;如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本单位的,应主动报备,由本单位研究决定是否需要回避及如何回避。本单位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本单位单独考试。
(五)突发事件及舆情应急处置预案
突发事件及舆情应急处置由校研招委统一指导、指挥、协调。各相关单位须坚决执行校研招委的决定,密切配合,履行职责,切实保障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顺利完成。突发事件及舆情应急处置依照“统一领导、快速反应、密切配合、科学处置”的组织原则和“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协调原则,采取有效措施,充分发挥各方面力量,共同做好研究生招生复试期间突发事件及舆情的应急处置工作。
七、其他事宜
(一)考生的复试专业(领域)一律按学校下发的数据为准。未经研究生处批准,各学院不得擅自调整考生的复试或录取专业。
(二)严肃考风考纪,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三)拟录取为全日制定向的考生,必须能够保证全脱产在校学习,否则不予录取,拟录取定向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向所在专业提交《鲁东大学定向培养研究生申请表》,录取类别在录取工作结束后不得更改。
(四)考生本人与其所在单位的有关问题,由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如考生本人与其所在单位发生纠纷而导致无法调档、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所有被录取的非定向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其档案转至考生所属学院(具体收件地址于录取结束后在学校网站发布)。
(五)录取考生入学后,我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各学院要落实校园公共区域日常卫生消防用电等管理制度,保持复试场所清洁消毒,提前梳理复试环境,排查违规使用大功率取暖设备、电路老化、占用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等风险问题,排查风险隐患,确保复试场所安全。
(七)本方案须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批准后方可实施。如上级主管部门有新的通知要求,将根据最新要求修订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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