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东北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学术硕士复试安排!复试形式与内容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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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财经大学公管学院2026年学硕一志愿现场复试,调剂以网络远程为主。复试含专业水平(55%)、外语(25%)、综合(20%),总成绩一志愿初试70%+复试30%,同等学力须加试。复试资料可咨询老师获取相关专题:
一、复试工作组
学院成立复试工作组,组长由院长担任。
复试工作组的职责包括:依据研究生院相关办法,研究制定符合本单位各学科特点的复试标准和实施细则;组织成立学科(专业)复试面试小组;制定复试小组工作规范;确定考生综合情况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和复试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组织复试工作,确定复试结果;对复试过程中的考生异议做出必要的解释。
二、学科(专业)复试小组构成
根据公共管理学科特点及复试生人数,成立若干个学科(专业)复试小组,每个小组由不少于5名专家和1名秘书组成,并设组长一名。学科(专业)复试小组组长负责本组的复试工作,秘书负责记录和安排有关复试事宜。复试过程严格遵照东北财经大学复试相关规章制度,认真落实每项复试工作。
三、东北财经大学学硕复试内容和流程
(一)复试内容及成绩比例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水平测试、外语水平测试和综合情况考核。
1. 专业水平测试。主要考核考生专业水平以及运用理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满分为100分。专业水平测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比例为55%。
2. 外语水平测试。主要考核外语能力,包括听力和口语,满分为100分(其中听力占80%,口语占20%)。外语水平测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比例为25%。
3. 综合情况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包括学术能力、科研潜质、创新精神等,满分为100分。综合情况考核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比例为20%。
4. 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每门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5. 复试成绩计算。每项考核内容均可采取百分制打分,并按照相应公式计算复试成绩。
现场复试计算公式:复试成绩=专业水平测试成绩×0.55+听力水平测试成绩×0.2+口语水平测试成绩×0.05+综合情况考核成绩×0.2。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二)考核方式
复试形式为现场复试,调剂考生原则上以网络远程复试为主,具体安排另行通知。现场复试的专业课笔试与听力笔试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
(三)复试流程
1. 报到时间:2026年3月27日9:00-11:30,13:00-15:00。
2. 报到地点:劝学楼225办公室。
3. 考生签字确认报到,并确认3月28日听力笔试、专业课笔试、面试的具体时间与考场。
4. 考生现场填写复试成绩报告单“考生填写部分”内容。
5. 考生报到时现场审核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份)。材料清单如下:
(1)初试准考证(研招网下载);
(2)身份证;
(3)学生证(每一注册页均需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
(4)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
(5)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须提供相关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6)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7)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表(须盖章);
(8)享受国家政策性加分考生,大学生退役士兵计划考生,二等功免初试考生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注意:以上材料均需准备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上均需注明考生姓名、报考学院专业(方向)、考生编号。
6. 初试外语科目为英语的考生须自备调频收音机,并于3月27日13:30-15:00到博学楼楼内调试收音机,波段为FM74兆赫。
7. 3月28日复试时间安排:
(1)听力测试:3月28日上午8:30-9:00;
(2)专业课笔试:3月28日上午9:30-11:30;
(3)面试:3月29日8:30开始。
具体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请务必带好身份证、准考证等必要证件参加复试各环节。

四、东北财经大学硕士调剂
(一)调剂基本条件
1. 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 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辽宁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国家线)。
3.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 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二)调剂遴选规则
1. 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专业的国家线。
2. 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或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3. 报考专业为专业学位的考生不能调入学术学位专业。
4. 报考专业初试统考科目难度不能低于调入专业初试统考科目难度,外语语种应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要求。
5. 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在综合考虑调剂专业的学科特点、培养标准、考核要求以及考生专业水平和学术背景等因素基础上,依据初试成绩择优选择接受调剂申请。
(三)调剂具体流程
1. 研究生院网站发布通知,公布接受调剂的专业以及调剂要求。
2.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完成调剂信息填报。
3. 学校对申请调剂考生进行审核,并在“调剂服务系统”向调剂考生发放复试通知。
4. 申请调剂考生在收到复试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服务系统”中点击确认同意复试。
5. 所有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
五、录取
(一)复试录取依据考生的总成绩高低确定
考生总成绩包括两部分: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初试成绩(初试总分折成百分制)和复试成绩分别乘以相应权重系数再相加,即为总成绩。
总成绩计算公式:
一志愿考生总成绩 = 初试成绩(初试总分折成百分制)×70% + 复试成绩×30%
调剂考生总成绩 = 初试成绩(初试总分折成百分制)×60% + 复试成绩×40%
(二)研究生院结合各专业招生计划,按照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的顺序,根据复试总成绩依次拟定各专业拟录取名单,并报学校审核。
(三)学校确定的拟录取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信息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拟录取专业等信息,并对破格复试、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拟录取考生进行单独说明。
(四)拟录取名单按程序规定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进行政策审核,同时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
(五)对推荐免试生按以下要求进行录取资格复审。
1. 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2. 毕业论文或实习成绩应在“良”及以上。
3. 取得推荐免试资格后,本科必修、限选及公选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现象。
4. 自取得推荐免试资格至资格复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5. 确认推免生是否主动放弃录取资格。
6. 未通过复审者,取消录取资格。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上报平台的备案信息为准。未经公示及平台备案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六)拟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和思想政治鉴定,体检不合格或思想政治鉴定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两门与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七)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其中须包含准确的定向就业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所在地、单位行业、单位性质与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信息。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八)考生须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在复试期间有考试作弊、替考、传播复试内容等行为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复试、录取等相应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负。
六、注意事项
1. 其他未尽事宜,以研究生院相关文件或通知为准。
2. 考生复试期间可凭初试准考证进出校园。
3. 务必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程序报到并参加复试,无特殊原因未按照通知时间参加复试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4. 复试开始前,考生需保持手机畅通。
5. 复试过程中,考生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严格遵从考试工作人员指令。
6. 现场面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刻离开考场区域,严禁与其他考生交流,严禁通过各种方式传播复试考题等有关考试情况,如有发现按作弊处理,并取消录取资格。
7. 网络远程复试要求,执行研究生院发布的网络远程复试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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