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海事大学2026年MPA(非全日制)一志愿复试细则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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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海事大学MPA2026年复试3月28-29日现场进行,含政治笔试、外语及综合素质面试。复试总分150分,总成绩=初试+复试,综合素质面试低于45分不予录取。复试资料可联系老师了解详情相关专题:
为做好我校2026年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及《大连海事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1. 坚持安全、公平、科学的原则。
2. 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3. 坚持按计划招生、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4.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本单位《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领导和组织本单位复试工作、调剂工作、相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等,并对复试结果负责。
三、大连海事大学复试工作日程
公共管理硕士(MPA)的复试工作将在3月28日-29日进行,具体复试日程如下:
3月28日(周六)14:00-17:00:报到、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收取复试材料、审核复试资格。地点在“钉钉”复试群(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月29日(周日)7:30-8:00:复试(笔试、面试)面试分组抽签。地点报到时另行通知。
9:00-11:00:政治理论笔试(闭卷)。地点报到时另行通知。
12:30开始:综合素质测试(含外语口语及听力)。地点报到时另行通知。
四、报到携带材料
考生报到时,须携带以下证件和材料:
1. 本人初试准考证;
2. 本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正反面)1份;
3. 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 已获学位的考生需提供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5. 通过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
6. 手写签字的《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1);
7. 政审表(附件2)。
五、大连海事大学复试方式及内容
复试过程分两个环节(①笔试;②面试-含外语、综合素质及能力),具体如下:
1. 笔试:思想政治理论
考试形式:闭卷;
主要内容: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2. 面试: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部分
主要内容:包括自我介绍、自由对话等内容。
3. 面试:综合素质及能力部分
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临场反应能力、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等。

六、大连海事大学复试计分办法及合格标准
1. 复试总分150分。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考试60分(卷面满分100分,取卷面成绩的60%计入总分);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15分;综合素质及能力面试75分。分数按照四舍五入原则保留一位小数。
2. 复试总分(满分150分)合格标准为90分;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成绩(满分75分)合格标准为45分。
3. 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综合素质及能力成绩
学院组织多个复试小组,采用抽签方式对考生进行分组。考生初始成绩取所在复试小组成员评分的平均值。考生最终成绩=考生初始成绩×(各复试小组平均成绩÷考生所在复试小组平均成绩)。
七、录取办法
1. 考生录取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
2. 按录取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如考生录取总成绩相同,则录取初试总成绩优者;如初试总成绩仍相同,则录取初试外国语成绩优者;如初试外国语成绩仍相同,则录取初试管理类综合能力成绩优者。
3. 复试总成绩或综合素质及能力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标准者,不予录取。
4. 我校2026年公共管理硕士(MPA)只招收非全日制定向就业的考生。
八、复试结果及拟录取结果的公布
1. 复试成绩及拟录取结果将在复试后及时在“钉钉”群及学校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布。所有复试信息均在网上公布,不再另行书面通知。
2. 凡参加复试且录取成绩达到学校录取条件的第一志愿考生,学校将直接确定为拟录取考生,并不再允许相关考生进行其他调剂操作。
九、考风考纪
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应提前认真阅读《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规定,学校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
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学校复查的主要项目有:
(1)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
(2)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
(3)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复试音频和视频材料、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4)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5)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参考《政审表》;
(6)视情况复查考生专业知识掌握情况。
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其他
1. 考生凭准考证入校。
2. 笔试、面试过程中,按照规定核验身份信息,请全程随身携带本人初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原件。
3. 笔试开考后15分钟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原则上考试期间考生不得去卫生间,如有特殊情况,监考教师陪同且考生不可关门如厕。
4. 报到当天,进行资格复核过程中,发现材料弄虚作假、不符合招生要求等情况的考生,不准予参加复试。
5. 考生需使用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报时填写的手机号码注册“钉钉”账号,并下载“钉钉”APP,采用“实名制”入群,扫码进入考生复试群,未使用真实姓名申请者不予通过入群。依托“钉钉”平台创建的考生复试群仅做学校向考生集中发布通知使用,不开通考生发言功能。
6. 被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复试结果公布后、4月20日之前,向拟录取学院提交纸质的《定向培养协议书》,具体提交方式待通知。如在2026年4月20日前考生无法提供或提供材料不符合规定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
7. 如教育部、省教育主管部门或者学校下发新的政策文件,以新文件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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