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省区可报!武汉大学2027少干博士计划招生中
海豚MBA智能总结
武汉大学少数民族骨干博士计划招29人,管理类涉及数据科学、企业管理、行政管理等专业,须参加学校外语统考,录取为全日制定向。更多少干计划报考指导可添加老师微信获取。相关专题:
根据教育部关于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规定,结合我校实际,2026年我校继续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本计划为国家定向培养专项招生计划。培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定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立志为乡村振兴、兴边富民、西部大开发、南疆高等教育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或专业领域坚实全面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学术研究或承担专业实践工作的能力,在学术研究领域或专业实践领域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武汉大学生源范围
1.生源地在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兵团)等省区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工作满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考生。
2.生源地在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等省市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等省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工作满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考生。
3.在西藏班、新疆班承担教学和管理任务的教职工;以及在西藏工作满5年以上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毕业生。
三、武汉大学招生计划、专业及学制
2026年计划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研究生29人(含南疆高校教师专项计划2人),招生专业见附件。原则上每个专业计划招生0-1人,计划执行期间,我校将根据生源状况及考生成绩等因素调整招生计划。
学制见《武汉大学2026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管理类相关招生专业包括:
信息管理学院:数据科学(1205J7)
经济与管理学院:企业管理(120202)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行政管理(120401)
四、武汉大学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政审合格,立志为乡村振兴、兴边富民、西部大开发、南疆高等教育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二)毕业后必须履行协议回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不得违约。
(三)考生学位或学历须符合《武汉大学2026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有关规定。
(四)身体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及我校补充规定。

五、武汉大学报名及考试
(一)资格审查
考生须按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网的骨干计划资格申请平台(网址已省略,请自行搜索)进行报考资格的确认和审核。完成报考资格的确认和审核后,所需材料、办理程序与时间等相关信息请咨询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二)网上报名
考生须于2026年3月27日至4月10日17:00进行网上报名,登录博士报名系统(网址已省略,请自行查阅学校官网),选择“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专项”批次,“报考类别”选择“定向”、“学习方式”选择“全日制”。若报考专业与招生专业不一致的,我校将不予准考。报考我校“少骨计划专项”的考生不得兼报同一批次普通计划或其他专项计划。
(三)提交材料
1.《武汉大学2026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中规定要提交的材料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寄送给培养单位,材料要求见各培养单位博士招生实施细则。
2.请各位考生在少骨计划资格申请平台中下载《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并贴上登记照,报名截止时间前一并邮寄到各培养单位。
(四)考试
外语综合水平考试、确定候选人、综合考核等有关要求详见《武汉大学2026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和《武汉大学2026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公告(第二批次普通招考)》。
参加此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外语综合水平考试。
学校将按照差额进入综合考核的原则,根据生源情况、考生成绩等因素确定外语综合水平考试成绩要求。
六、录取
(一)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
(二)未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能调剂至本专项计划录取,本专项计划考生也不能调剂到其它招生类型录取,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原则上不得挪用。
(三)除南疆高校教师专项、民族地区工程人才专项等各类专项计划外,其他骨干计划招生录取考生中,汉族比例原则上不超过20%。
(四)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考生在录取前须与招生单位、工作所在单位(仅限在职考生)、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通过骨干计划数字化管理平台在线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培养协议书。考生报名后在职/非在职信息发生变化的,按照录取时的实际情况签订协议。毕业后回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
七、其他
(一)学生须按规定缴纳学费、住宿费等。我校将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奖励资助,确保其完成学业。
(二)对在报考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三)被录取的考生,党团组织关系须转至我校。在职考生不迁转户口,人事档案由定向单位保管。非在职考生人事档案转入我校。
(四)南疆高校教师专项,招生对象不限民族、不限生源地,其中在职考生须为在南疆地区高校工作的在职人员,被录取考生毕业后定向到南疆地区高校就业,须与招生单位、工作单位(仅限在职考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或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通过信息平台在线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就业协议。南疆高校教师专项计划介绍详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相关公告。
(五)我校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相关信息,请考生密切关注。
(六)本简章其他未尽事宜以《武汉大学2026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为准。本简章有关规定最终以国家正式公布的相关招生工作规定为准,若有变动,我校将及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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