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学
院校简介
湖南大学 院校报考说明
一、招生类型与学制
(一)学位类型分为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按定向就业协议就业,网上报名时需按“定向就业”类别填报。
(二)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中法律(非法学)、工程类、建筑、城乡规划、农业、设计、文物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其余专业类型基本学制为2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本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者,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近三年在CSCD或CSSCI核心库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辅修过所报考专业的全部本科主干课程;近三年参加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以上。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5. 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10月27日前向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若通过复试被拟录取,须从所在培养单位退学。
(二)报考下列专业学位的人员,按有关规定执行。
1. 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须符合下列条件:
(1)满足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 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须符合下列条件:
(1)满足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3. 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专业学位中的工程管理和项目管理、教育专业学位中的教育管理的,须符合下列条件:
(1)满足报考条件(一)中第1、2、3项要求;
(2)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三)除上述条件外,考生应同时符合招生学院的相关报考要求。
(四)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报名申请,详见《湖南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办法》。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湖南大学 开设的管理类联考专业
湖南大学 管理类联考报考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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