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化工大学 校徽

北京化工大学

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 排名 80
211 双一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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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简介

北京化工大学创办于1958年,原名北京化工学院,是新中国为“培养尖端科学发展所需的高级化工技术人才”而创建的一所高水平大学。作为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国家“211工程”和“‘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院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北京化工大学肩负着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和基础性、前瞻性科学研究以及原创性高新技术开发的使命。

北京化工大学 院校报考说明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我校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名的考生,报名前应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研招办”)提供如下材料:①英语CET-4成绩单(须达到425分及以上);②报考专业6门以上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单;③5000字左右相当于本科毕业论文水平的论文或以第一作者在杂志上发表过的论文。经我校批准后方可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考生须在网上确认时提交在读学校研究生培养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二)报考下列专业学位的人员,按下列规定执行:

1. 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须符合上述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且报名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须符合上述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且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 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以及工程管理专业学位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的,除符合上述第(一)条中第1、2、3各项的要求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北京化工大学 开设的管理类联考专业

北京化工大学 管理类联考报考说明

北京化工大学 是管理类联考考生重点关注的院校之一,涵盖 MBA、MPA、MPAcc、MEM 等多个专业方向。 本页面系统整合了院校介绍、专业设置、招生简章、历年分数线及相关资讯与问答内容, 适合作为考生进行院校对比、专业选择与长期信息查询的核心参考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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