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 校徽

华中师范大学

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 排名 70
211 双一流
华中师范大学 封面

院校简介

华中师范大学位于九省通衢的湖北省武汉市,坐落在武昌南湖之滨的桂子山上,占地面积120余万平方米,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师范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教师教育“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办学历史悠久。溯源于1903年创办的文华书院大学部(始于1871年创办的文华书院,1924年改名为华中大学)、1912年创办的中华大学、1948年创办的中原大学。1951年中原大学教育学院与华中大学合并组建成公立华中大学。1952年中华大学、湖北教育学院等并入后,改名为华中高等师范学校。1953年定名为华中师范学院。1985年更名为华中师范大学,并由中原大学创始人之一邓小平同志亲笔题写校名。1993年江泽民同志为学校九十周年校庆题词:“发展师范教育事业,提高民族文化素质”。学校既继承了中国传统文化的精华,又汲取了外来文化的养分,更弘扬了革命文化的传统,形成了“求实创新、立德树人”的校训和“忠诚博雅、朴实刚毅”的大学精神。

华中师范大学 院校报考说明

一、报考条件

第三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 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2026年9月15 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 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 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学校根据本单位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  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 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需出具书面证明。

第四条 报考下列专业学位的人员,按有关规定执行:

(一) 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第三条中的各项要求。

2.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二) 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三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三) 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教育专业学位中教育管理的,须符合下列条 件:

1. 符合第三条中第( 一 )(二)(三)各项的要求。

2. 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 后,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 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 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 报考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教育专 业学位中教育管理外其他专业学位的人员,须符合第三条中的各项要求。

华中师范大学 开设的管理类联考专业

华中师范大学 管理类联考报考说明

华中师范大学 是管理类联考考生重点关注的院校之一,涵盖 MBA、MPA、MPAcc、MEM 等多个专业方向。 本页面系统整合了院校介绍、专业设置、招生简章、历年分数线及相关资讯与问答内容, 适合作为考生进行院校对比、专业选择与长期信息查询的核心参考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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