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理工大学 校徽

华东理工大学

上海市徐汇区梅陇路130号 排名 47
211 双一流
华东理工大学 封面

院校简介

华东理工大学原名华东化工学院,1952年由交通大学(上海)、震旦大学(上海)、大同大学(上海)、东吴大学(苏州)、江南大学(无锡)等校化工系合并组建而成,是新中国第一所以化工特色闻名的高等学府。1956年被定为全国首批招收研究生的学校之一,1960年起被中共中央确定为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1993年经国家教委批准更名为华东理工大学,1996年进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行列,2000年经教育部批准建立研究生院,2008年获准建设“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2017年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3个学科入选一流学科建设名单。

华东理工大学 院校报考说明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相关专业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4年及以上(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人员,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须在所报考专业进修并考试通过大学本科8门以上主干专业课程(须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二)报考以下专业学位的人员,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名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3.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专业学位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第1、2、3项要求。

(2)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3)我校公共管理硕士只招收定向就业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4.报考金融(MF)专业学位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第1、2、3项要求。

(2)考生必须是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5. 报考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专业学位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若报考全日制/非全日制华理-德国柏林工大双学位班,须符合第(一)条中第1、2、3项要求。考生必须是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本科毕业并已获得学士学位并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若报考全日制/非全日制通用中文班,须符合第(一)条中第1、2、3项要求。考生必须是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我校2026年不招收单独考试研究生。

(四)我校国际卓越工程师学院实施本硕一贯制培养模式,只接收华东理工大学本校推免生。

(五)我校卓越工程师学院全日制专业工程硕博士专项研究方向只接收推免生,不接收统考生;全日制专业集成电路研究方向以及非全日制专业接收统考报名。学院学生依托专业学院进行培养,学费标准和相应专业学院一致。

华东理工大学 开设的管理类联考专业

华东理工大学 管理类联考报考说明

华东理工大学 是管理类联考考生重点关注的院校之一,涵盖 MBA、MPA、MPAcc、MEM 等多个专业方向。 本页面系统整合了院校介绍、专业设置、招生简章、历年分数线及相关资讯与问答内容, 适合作为考生进行院校对比、专业选择与长期信息查询的核心参考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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