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学院 校徽

丽水学院

丽水市莲都区学院路1号 排名 494
双非
丽水学院 封面

院校简介

丽水学院是一所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公办全日制高等院校,坐落于素有“中国生态第一市”之美誉的浙江省丽水市。办学历史可追溯至1907年经学大师孙诒让先生指导创办的处州初级师范学堂,历经九次更名、六校合并、四易校址。在119年的办学历程中,学校始终秉承“明德笃行”的校训,薪火相传,青蓝相继,逐步形成了“爱国爱校、唯实唯先、自立自强”的丽院精神。 2004年,在丽水师范专科学校的基础上,经教育部批准升格更名为丽水学院。先后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合格评估、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被列为浙江省应用型建设试点示范学校。2021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现有教育、农业、护理、会计、材料与化工、机械、体育、口腔医学、旅游管理、资源与环境、音乐等11个专业学位硕士点。学校是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全国民族体育先进集体、浙江省文明单位、浙江省清廉学校建设示范校、“5A”级平安校园和绿色学校(高等学校)。

丽水学院 院校报考说明

一、培养目标

我校招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类别及规模

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的所有专业均招收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2026年我校各专业招生计划见《丽水学院2026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目录中公布的各专业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正式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的2026年招生计划为准。学校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生源状况等因素作适当调整。

2026年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拟招收4人(专业不限),正式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的为准。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考生须满足下述条件:已修完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6门及以上主干课程,且成绩合格(需出具由自考、成教或进修院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5.考生须达到我校2026年招生专业具体要求,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

(二)报名参加旅游管理、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丽水学院 开设的管理类联考专业

丽水学院 管理类联考报考说明

丽水学院 是管理类联考考生重点关注的院校之一,涵盖 MBA、MPA、MPAcc、MEM 等多个专业方向。 本页面系统整合了院校介绍、专业设置、招生简章、历年分数线及相关资讯与问答内容, 适合作为考生进行院校对比、专业选择与长期信息查询的核心参考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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