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经贸大学 校徽

河北经贸大学

石家庄市新华区学府路47号 排名 404
双非
河北经贸大学 封面

院校简介

河北经贸大学是河北省重点建设的骨干大学,是以经济学、管理学、法学为主,兼有哲学、文学、理学、工学和艺术学的多学科财经类大学。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坚持和加强党对学校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学校拥有19个学院、1个公共教学部、1个实验中心,10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46个本科招生专业,现有教职工1900余人,在校生23000余人。 学校办学历史可上溯至1953年,后几经发展变迁,1995年由河北财经学院、河北经贸学院、河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而成河北经贸大学。2000年、2002年,河北财经学校和河北省电子工业学校先后并入河北经贸大学。学校分北、南、西三个校区办学,北校区为校本部,坐落于石家庄市新华区,南、西校区为独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座落于石家庄市桥西区。校园面积共3000余亩,绿化面积达40%以上,被授予“全国绿化模范单位”称号。

河北经贸大学 院校报考说明

一、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招生专业、拟招生计划、考试科目)

注意:

1. 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拟招生计划仅供参考,最终招生计划以国家下达的指标为准。

2. 相关专业接收推荐免试生,具体规定和要求请登陆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查看。未完成的推免生招生计划归入该专业统考招生计划。

3. 我校按专业进行招生(除音乐、设计专业外),报名系统中填报的研究方向仅作为考生意向参考,研究方向的最终结果将在录取后由培养单位根据学科发展和导师与考生双向选择的结果确定。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的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以下专业学位的人员,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须符合报考条件(一)中各项要求,且报名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2.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须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且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3.报考工商管理(MBA代码125100)、公共管理(MPA代码125200)、工程管理(MEM代码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3)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4.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5.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须按要求在报名时填写定向单位信息。

河北经贸大学 开设的管理类联考专业

河北经贸大学 招生简章

河北经贸大学 管理类联考报考说明

河北经贸大学 是管理类联考考生重点关注的院校之一,涵盖 MBA、MPA、MPAcc、MEM 等多个专业方向。 本页面系统整合了院校介绍、专业设置、招生简章、历年分数线及相关资讯与问答内容, 适合作为考生进行院校对比、专业选择与长期信息查询的核心参考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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