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 排名 89
211 双一流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封面

院校简介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创建于1952年,始称北京地质学院,由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和天津大学等院校的地质系(科)合并组建而成,坐落于名校荟萃的海淀区学院路。1970年迁往湖北,1978年在邓小平同志的直接关怀下,在北京原校址恢复办学。1987年组建中国地质大学,在京汉两地相对独立办学。2000年由国土资源部整体划转教育部管理。2005年3月,京汉两地独立办学。2006年10月,教育部、原国土资源部(现自然资源部)签署共建中国地质大学协议。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院校报考说明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品德良好。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 、成人高校 、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 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 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且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 已获硕士 、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法学)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 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

2.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 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 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 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 (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开设的管理类联考专业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管理类联考报考说明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是管理类联考考生重点关注的院校之一,涵盖 MBA、MPA、MPAcc、MEM 等多个专业方向。 本页面系统整合了院校介绍、专业设置、招生简章、历年分数线及相关资讯与问答内容, 适合作为考生进行院校对比、专业选择与长期信息查询的核心参考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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