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 校徽

兰州大学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南路222号 排名 40
211 985 双一流
兰州大学 封面

院校简介

兰州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在国家高等教育格局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和良好声誉。学校创建于1909年,始为甘肃法政学堂,是中国西北地区第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高等学校。1928年,扩建为兰州中山大学。1946年,更名为国立兰州大学。新中国成立后,在高等学校院系调整中,被确定为国家14所综合性大学之一。改革开放以来,先后入选“211工程”“985工程”建设高校,2002年和2004年,甘肃省草原生态研究所、兰州医学院先后并入和回归兰州大学。2017年,入选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学校现有城关、榆中2个校区。在110多年的办学历程中,学校坚守在西部、奋斗为国家,走出了在经济待发达地区创办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的奋进之路,创造了化学“一门九院士”、地学“师生三代勇闯地球三极”、中科院“兰大军团”、隆基兰大合伙人等享誉国内外的“兰大现象”。

兰州大学 院校报考说明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兰州大学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见兰州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备注内容,下同)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二)报考下列专业学位的人员,按以下规定执行。

1. 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 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3. 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以及教育专业学位中的教育管理方向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1、2、3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4. 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1、2、3项的要求。

(2)须满足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对于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5. 报考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1、2、3项的要求。

(2)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已经获得口腔相关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6. 报考护理专业学位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1、2、3项的要求。

(2)护理学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其中应届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须通过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往届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具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护士执业证书。

(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一)中1、2、3项的要求。

2. 考生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或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

(2)在工作单位表现优秀的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相关领域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3)所从事工作与报考专业密切相关。

兰州大学 开设的管理类联考专业

兰州大学 管理类联考报考说明

兰州大学 是管理类联考考生重点关注的院校之一,涵盖 MBA、MPA、MPAcc、MEM 等多个专业方向。 本页面系统整合了院校介绍、专业设置、招生简章、历年分数线及相关资讯与问答内容, 适合作为考生进行院校对比、专业选择与长期信息查询的核心参考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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