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大学 校徽

西北大学

西安市碑林区太白北路229号 排名 79
211 双一流
西北大学 封面

院校简介

西北大学肇始于1902年的陕西大学堂和京师大学堂速成科仕学馆。1912年始称西北大学。1923年改为国立西北大学。1937年西迁来陕的国立北平大学、北平师范大学、北洋工学院和北平研究院等组成国立西安临时大学,1938年改为国立西北联合大学,1939年复称国立西北大学。新中国成立后为教育部直属综合大学。1950年复名西北大学。1958年改隶陕西省主管。1978年被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现为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建设院校、教育部与陕西省共建高校。

西北大学 院校报考说明

一、报考条件

为方便考生报考西北大学硕士研究生,现将报名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同等学力人员报考须满足条件①、③或②、③:

①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②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2年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

③ 六门以上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成绩证明(原件),并在公开出版(带cn号)的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报考专业相近的论文一篇。同等学力考生不得跨学科报考,复试时须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提供所在高校学籍管理部门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 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②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 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②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3.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 符合(一)中1、2、3的各项要求。

② 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4. 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以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西北大学 开设的管理类联考专业

西北大学 招生简章

西北大学 管理类联考报考说明

西北大学 是管理类联考考生重点关注的院校之一,涵盖 MBA、MPA、MPAcc、MEM 等多个专业方向。 本页面系统整合了院校介绍、专业设置、招生简章、历年分数线及相关资讯与问答内容, 适合作为考生进行院校对比、专业选择与长期信息查询的核心参考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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