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东省委党校 校徽

中共广东省委党校

广州市黄埔区天鹿北路336号
党校
中共广东省委党校 封面

院校简介

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前身为中共中央华南分局党校,对外公开名称为广东革命干部学校,创办于1950年3月,1955年7月更名为中共中央第六中级党校,1956年10月更名为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党的老一辈革命家方方、王首道、习仲勋等曾先后兼任校长。广东行政学院前身是广东行政管理干部学院,1990年1月更名为广东行政学院。2001年8月,省委、省政府决定,中共广东省委党校与广东行政学院合并,实行 “一套人员、两块牌子”的管理体制。

中共广东省委党校 院校报考说明

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入学报到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录取当年入学报到前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我校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同等学力报考者还须满足以下条件:大学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修完所报考学科专业的6门本科主干课程(专业课)并提供成绩单(须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省市自考办出具),至少有一篇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公开出版发行的刊物上发表的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二)报名参加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项各项的要求。

2. 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提出的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中共广东省委党校 开设的管理类联考专业

中共广东省委党校 管理类联考报考说明

中共广东省委党校 是管理类联考考生重点关注的院校之一,涵盖 MBA、MPA、MPAcc、MEM 等多个专业方向。 本页面系统整合了院校介绍、专业设置、招生简章、历年分数线及相关资讯与问答内容, 适合作为考生进行院校对比、专业选择与长期信息查询的核心参考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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