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师范大学 校徽

新疆师范大学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观景路100号 排名 398
双非
新疆师范大学 封面

院校简介

新疆师范大学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建设的师范院校,1978年12月经教育部批准设立,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我国第一批新设立的高校之一。 学校前身是乌鲁木齐第一师范学校和新疆教师培训部,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06年成立的新疆省立初级师范学堂。 学校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学校秉承“博学笃行,为人师表”的校训,始终以“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为己任,为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教师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学校教学区占地面积2284亩,有温泉校区、昆仑校区两个校区,分别坐落于水磨沟区观景路100号、沙依巴克区新医路102号。温泉校区是学校主校区和行政中心,教学区占地面积1994亩,主要承担学校文科类、部分理科类专业本科、研究生教育培养以及留学生教育等任务;昆仑校区教学区占地面积290亩,现主要承担学校理工科、艺术类专业本科、研究生,继续教育、远程教育等教师干部培训任务。

新疆师范大学 院校报考说明

一、招生计划和类别

此简章公布的各学科专业及领域招生人数为拟招生人数(含拟招收推免生计划数),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将依据当年实际接收录取的推免生人数、生源情况、学科专业发展需要以及社会需求进行适当调整。我校2026年招生计划最终以教育部下达为准。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含南疆高校教师专项)”等专项招生计划,招生政策以教育部及新疆教育厅相关规定为准,相应招生专业、计划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发布信息为准。

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二)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须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4各项要求,且报名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三)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须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4各项要求,且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四)报考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教育专业学位中的教育管理,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要求。

2. 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按时进行网上确认。网上报名和确认缺一不可!

(一)网上报名

1.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22:00。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参加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供真实材料。逾期不可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不符合报考条件而导致的无法参加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考生应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信网及国家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网上确认时将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提交我校核验。

2.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后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不含单独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符合多项加分项目的考生,分值不得累加。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

(2)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

3. 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报名时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

4. 报考有关专项计划的考生,须符合相应报考条件并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1)“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可以申请报考。

(2)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含南疆高校教师专项)”的考生,需取得该专项计划的报考资格,详情可咨询省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

(3)其余专项计划,执行相应文件规定。

5. 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逾期不得补报。我校对审核通过的考生组织复试,复试合格者即可予以拟录取。

6. 根据相关规定,我校将组织专人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认真审核,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如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立即报送公安机关。

(1)符合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报考专项计划有关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我校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复试前进行复审,确定考生的相应资格。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加分、照顾、免初试政策,或不得参加有关专项计划初、复试。

(2)申请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进行复核。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不得按照“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

考生在网报时必须准确填写详细通信地址及联系电话,凡提供虚假信息或信息有误者,一切后果均须自行承担。

新疆师范大学 开设的管理类联考专业

新疆师范大学 管理类联考报考说明

新疆师范大学 是管理类联考考生重点关注的院校之一,涵盖 MBA、MPA、MPAcc、MEM 等多个专业方向。 本页面系统整合了院校介绍、专业设置、招生简章、历年分数线及相关资讯与问答内容, 适合作为考生进行院校对比、专业选择与长期信息查询的核心参考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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