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校徽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丰台区花乡张家路口121号 排名 175
双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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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简介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创建于1956年,是由原北京经济学院和原北京财贸学院于1995年3月合并、组建的北京市属重点大学。建校70年来,学校秉承“崇德尚能,经世济民”的校训精神,坚持内涵、特色、差异化发展道路,发展成为一所以经济学、管理学为重要特色和突出优势,法学、文学、理学和工学等多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北京市高水平研究型大学。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院校报考说明

一、报考条件

第七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本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以我校当年发布的报到时间为准,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 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方可报考。

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对同等学力考生无特殊学业要求。

4. 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必须提供所在培养单位开具的退学证明或同意报考的证明。

5. 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按军队相关部门的办法与《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工作管理规定》要求执行。

第八条 报考下列专业学位的人员,按有关规定执行。

(一)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须符合第七条中的各项要求,且报名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须符合第七条中的各项要求,且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二)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第七条中第(一)、(二)、(三)项的要求。

2. 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开设的管理类联考专业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管理类联考报考说明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是管理类联考考生重点关注的院校之一,涵盖 MBA、MPA、MPAcc、MEM 等多个专业方向。 本页面系统整合了院校介绍、专业设置、招生简章、历年分数线及相关资讯与问答内容, 适合作为考生进行院校对比、专业选择与长期信息查询的核心参考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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