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西建大管理学院博士综合考核怎么考?考核形式、时间及录取标准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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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管理学院博士考核分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含材料审核、外国语笔试、专业面试、素质面试(研究计划PPT+综合素质)。总成绩=材料20%+外语20%+专业20%+研究计划20%+综合素质20%,低于70分不予录取。博士考核评分细则及PPT模板可添加老师微信索取。相关专题:
一、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考核形式与内容
(一)考核形式
考核形式分为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两种。具体情况如下:
材料审核:由学校或学院组织,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都要参加。
外国语统一考试:由学校组织,考试方式为笔试,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都要参加。
专业考核:由学院组织,形式为面试,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都要参加。
素质考核:由学院组织,形式为面试,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都要参加。
研究计划: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都要参加。
综合素质: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都要参加。
(二)材料评议
学院组织审核专家小组,对考生提交的各类成果材料进行审核评议,对考生的一贯学业和科研实践表现进行评价。审核专家组由至少3位高级职称教师组成。差额确定进入综合考核名单,差额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材料审核实行诚信一票否决制。材料审核成绩满分100分。审核专家小组根据申请材料(包括硕士阶段课程成绩、科研经历、发表论文、专利、创新创业等情况,以及攻博科研计划书和专家推荐意见等材料)对考生做出综合评价,依据综合评价结果拟定进入综合考核的名单,报送研究生院审批。
(三)外国语统一考试
外国语考核由学校组织统一考试,考试方式为笔试,满分100分,未过线者不予录取。
(四)专业考核
专业考核由学院组织。考核专家组由不少于5名本学科(或相近学科)高级职称者组成,另配备1名秘书。组长由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考核形式为面试,满分100分,专业考核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20分钟。
(五)素质考核
素质考核由学院组织。考核专家组由不少于5名本学科(或相近学科)高级职称者组成,另配备1名秘书。组长由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考核形式为面试,考核内容包括研究计划、综合素质两个部分。考核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20分钟(不含研究计划PPT汇报时间)。素质考核成绩=研究计划成绩(满分为100分)×50% + 综合素质成绩(满分为100分)×50%。一方面,考生通过PPT汇报攻博科研计划书,内容应包括国内外研究现状、选题意义及创新点、技术路线、预期目标等。另一方面,考核小组对考生思想品德、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和创新潜质等进行全面考核。
专业考核与素质考核专家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考生名单、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在录取结束后统一交至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集中保管。面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

二、录取
(一)复试总成绩
在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中,原则上优先录取“硕博连读”考生。
1. “申请考核”考生总成绩的计算办法:
总成绩 = 材料审核成绩×20% + 外国语成绩×20% + 专业考核成绩×20% + 研究计划考核成绩×20% + 综合素质成绩×20%。
2. 硕博连读考生的总成绩为素质考核成绩。
3. 总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录取。其中专业考核成绩、研究计划考核成绩、综合素质成绩有一项低于70分者不予录取;外国语成绩不通过者不予录取;加试科目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录取;报考申请材料弄虚作假者或政审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 学院录取学术学位定向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除外)原则上不超过当年学术学位博士生总指标的10%。
(二)导师招生指标分配办法
1. 每位博导招收博士生总数不超过3人,其中首次招生的博导招收博士生不得超过1名。导师按照招生名额,在考核合格生源中录取。
2. 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生导师招生按照“标志性成果奖励指标 + 科研与研究生绩效分配指标”分配招生名额。成果及相应绩效的第一单位为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管理学院。
(1)标志性成果奖励指标:国家三大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五)或二等奖(个人排名前三)、省部级(政府)三大奖一等奖(个人排名第一)、教育部人文社科成果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个人排名第一)、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个人排名第一)的博导,在获得荣誉三年内每年奖励专项计划1个。国家级高层次人才在聘期或执行期内每年奖励专项计划1个,无明确的聘期或执行期的,在获得荣誉三年内每年奖励专项计划1个。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负责人、国家级科研团队负责人在项目计划执行期内每年奖励专项计划1个。陕西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在获得荣誉三年内奖励专项计划1个。注:上述奖励指标在同一招生年度内不累计。
(2)科研与研究生绩效分配指标:按照上一年度科研与研究生相关的重要业绩贡献积分进行分配(具体包括科学研究、研究生教育、科研与研究生相关的人才团队、研究生创新创业等重要业绩积分)。上一年度科研与研究生相关的重要业绩贡献积分排名前三者,分配2个名额;其他名额按照上一年度科研与研究生相关的重要业绩贡献积分顺序,由高到低分配1个名额。如果招生名额首轮未分配完成,按科研与研究生相关的重要业绩贡献积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由高到低分配1个名额。博士生导师科研与研究生相关的重要业绩贡献积分为零时,招生当年不参与分配博士生招生指标。注:纵向科研类项目在招生当年处于正常研究年份(不含延期时间)均可计入积分用于指标分配。
(三)博士生录取充分尊重学生和导师的意见,但每位导师须采用同一标准综合衡量考生的业务水平和能力,确定拟录取名单,并负责对上线未录取的考生做出解释。
(四)专业考核与素质考核时间:2026年4月24日(具体地点与分组详情另行通知)。
三、其它
(一)本年度录取的博士生均为秋季入学,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
(二)考生录取类别一经确定不得更改。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拟录取时须按规定签订定向培养合同。
(三)考生的各项考试、考核成绩仅对本次招生有效,不得录取未参加本校本次规定时间招生考试的考生。被录取新生的入学资格只在当学年有效。
(四)相关规定的解释权为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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