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江夏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关键信息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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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江夏学院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时间3月底至4月底,免复试费。差额复试不低于120%,严格资格审查(学历证明、政审表等)。复试含专业、综合、英语及思政(公共管理),满分100分。调剂通过国家系统,录取按总成绩排序。复试细则及材料模板请添加老师微信领取。相关专题:
一、福建江夏学院复试形式和时间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考试院复试工作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经研究决定,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式为网络远程复试。
复试时间为3月底至4月底,具体安排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和各招生二级学院网站上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学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不收取复试费。
二、福建江夏学院招生计划
我校结合各招生二级学院导师数、一志愿上线率等因素,确定2026年分专业招生计划数,实际复试过程中,视录取及调剂情况可由学校进行动态调整。招生计划具体详见福建江夏学院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培养处(以下简称研究生处)与招生二级学院后续相关公告。

三、福建江夏学院复试程序与要求
(一)复试实施细则
各招生二级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在招生二级学院的网页上公布。
(二)复试名单
1. 考生应符合《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对应A类考生要求,以下简称“国家线”)方可参加复试,合格生源数多于计划数的招生专业可提出高于“国家线”的要求。
2. 我校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复试考生人数与招生规模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具体比例由招生二级学院公布。差额复试人数计算结果向上取整,如遇末位同分者,则都可参加复试。对合格生源不足120%的专业按实际合格考生名单组织复试。
(三)资格审查
考生应准备以下材料,按招生二级学院要求上交。
1. 身份证明及准考证材料: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照片。
(2)准考证扫描件/照片。
2. 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1)往届生须提交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电子文件及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照片。
(2)应届生须提交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每学期均已注册的学生证扫描件/照片(丢失学生证且无法补办的,由所在学校相关部门开具证明,加盖学校公章)、加盖公章的本科阶段成绩单扫描件/照片。
(3)尚未毕业,但承诺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应交验成绩单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届时可毕业证明,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
(4)国外获得学历者须提交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 考生本人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和《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确认书》扫描件。
4. 《福建江夏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表》扫描件,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5. 福建江夏学院2026年硕士生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扫描件(仅针对非全日制定向就业考生)。
6. 其他相关材料(若有):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试生提供立功表彰证明材料,享受照顾政策加分考生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7. 同等学力考生需提供的材料:
(1)已修过与报考专业有关的6门(含)以上的本科专业课程,且成绩合格,授课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证明。
(2)具有CET、GMAT、TOEFL、IELTS、GRE、PETS等相关英语水平证明,且考试成绩达到满分的60%及以上的证书或成绩单。
8. 各招生二级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四)福建江夏学院复试内容
1. 复试要充分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和创新潜质,注重综合素质的考核,体现质量第一的原则,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等。
2. 公共管理专业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二级学院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3.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 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至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每科考试时长3小时,满分100分。加试科目不计入总成绩,但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相关事项请以我校招生二级学院复试实施细则公告为准。
(五)复试成绩
1.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由各招生二级学院在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中规定分数具体构成。
2. 复试结束后,招生二级学院应及时公布复试成绩及总成绩。
3.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福建江夏学院复试要求
我校网络远程复试主平台使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简称面试系统),使用学信网账号登录。复试考生应按招生二级学院要求,备妥软硬件条件、网络和复试环境,按要求的时间配合完成网络远程复试软件测试演练,提交复试资格核验材料。

四、福建江夏学院调剂
我校将根据本单位复试录取情况,在研究生处和各招生二级学院官网发布调剂通知,并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发布招生计划余额信息。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报考我校的调剂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调剂条件要求参见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各招生二级学院的调剂工作实施细则。具体的调剂信息、调剂政策及流程请查看学校和学院后续发布的有关通知公告。
五、录取
(一)各招生二级学院结合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综合素质表现等因素,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并依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数,确定拟录取顺序和拟录取名单。
(二)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拟录取或录取资格无效:
1. 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2. 公共管理专业复试中思想政治理论科目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 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同等学力任一门加试科目不及格(60分以下)不予录取;
4.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 《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6. 在资格审查、复试等环节中提供虚假信息或在考试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者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录取资格无效;
7. 未按时提交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或办理人事档案转入的考生,取消拟录取资格,不予录取;
8. 拟录取名单经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录取检查未通过者;
9. 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或无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者,取消拟录取资格,不予录取;
10.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2026级硕士研究生开学时间以学校文件为准),录取资格无效。
(三)2026年我校同时招收全日制及非全日制学习形式的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学习方式仅招收非定向就业考生,非全日制学习方式仅招收定向就业考生。学习方式及就业方式一经录取确定,不得更改。
(四)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接到调档函后,交给本人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并按时完成调档手续(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其中往届生应按要求在新生入学报到时上交工资关系证明材料。如不能按期将人事档案调寄至学校的,填写《暂缓调档证明》,须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应届毕业生为所在学院党委)出具书面情况说明,明确档案不能及时调寄的原因和拟寄出日期(寄达时间不得超过录取当年8月1日),否则不予录取。
(五)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应于规定时间前,将签订好的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寄达学校。协议书上的定向就业单位与网报时填写的定向就业单位不一致的须作出说明。
(六)考生不能按期调取人事档案或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而影响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被录取的新生因工作等原因需要,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年限一般为1年。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及期满入学按照我校研究生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八)入学后三个月内,我校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复试复查中表现差异大的,要进行严格审核和调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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