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师范大学地理与旅游学院2026年第二批调剂安排
海豚MBA智能总结
农村发展(全日制3人)、旅游管理(非全1人),4月15日17时起系统开放12小时,4月17日线下复试。需符合国家线及专业条件。线下复试材料清单可添加老师微信获取。相关专题:
一、接收调剂专业
我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中,农村发展和旅游管理(MTA)专硕具有部分缺额,具体如下:
专业代码095138,农村发展专业,全日制,拟接收调剂人数3人。
专业代码125400,旅游管理(MTA)专业,非全日制,拟接收调剂人数1人。
二、河南师范大学调剂考生的基本要求
1. 符合教育部、河南省、我校招生简章及我校调剂复试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2. 考生变更报考招生单位、报考学院系所、报考专业、报考学习方式、报考专项计划中的任何一项,均属于调剂。
3. 所有调剂工作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4. 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5. 调剂考生单科分数和总分(含加分)需达到我院规定的调入专业(或方向)的复试分数线(详见附表)。
6. 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7. 学历(学籍)校验存疑的考生,须能提供相应的支撑材料或证明。
请考生认真阅读调剂专业要求(详见附表)中关于考生报考专业、科目及学术要求等内容,避免填报错误,延误时间。
三、河南师范大学调剂工作安排
1. 调剂志愿填报开通
学院将在4月15日17:00开放调剂志愿填报,开放时间不低于12小时。请考生务必在系统开放期间及时填报调剂志愿,避免错过时间。后续我院将根据考生调剂报考情况、复试情况等,确定是否再次开放调剂服务系统。
请各位考生关注我院发布的调剂信息,及时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查阅我院发布的调剂需求,填报调剂志愿。
2. 复试形式及时间
我院调剂复试仍采取线下复试形式。2026年4月17日为第二批调剂复试时间,4月17日上午8点-12点为考生报到时间,下午为面试时间。具体专业课考试、综合面试时间地点请考生关注后续地理与旅游学院一楼报到处的通知内容。
3. 复试名单
调剂意向关闭后,我院将根据调剂报考情况,按照择优遴选原则和差额比例确定复试名单。若合格生源不足,将按实际生源数确定复试人数;对于调剂生源充足的专业,差额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0%。
复试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后,我们将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复试名单另行公布。已接收复试通知的考生凭初试准考证、身份证入校参加复试,我院不再发放复试通知书。
4. 材料提交及资格审查
考生在复试前须准备复试材料,接受复试资格审查。请各位考生在学院规定时间节点前,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考生端”中提交相应材料的电子版,接受初步资格审查。该系统仅支持电脑端。
详情见需要提交的材料列表,列表中1-6项为必须材料,所有考生均应提交;7-10项为补充材料,考生可自主决定是否提交。补充材料提交时,请按次序将材料扫描合并为一个PDF文件,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中按要求上传提交,以备初步资格审查。
考生提交材料截止时间:4月16日24时,学院审核时间:4月16日-4月17日。请考生及时关注材料审核进度,材料审核不通过的考生要及时更新或补充材料,以备重新审核。
学院将于考生报到时,对考生填报的所有材料原件进行审核,请各位考生提前做好相关准备,以备核验。材料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予安排复试。
5. 享受加分政策
我校加分政策执行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考生的资格审查已由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学校会在复试前采取人证识别及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申请享受初试加分考生的资格审核,是否享受加分以审核结论为准。

四、河南师范大学复试内容和成绩构成
我院调剂复试内容及成绩构成,请考生参阅我院前期发布的复试及录取办法中的“复试内容及成绩构成”。
五、调剂录取规则
我院在“程序公开、分类排队、择优录取”的原则下,根据计划招生人数,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自行放弃录取的考生除外),上报研究生院审定后,进行公示。
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拟录取:
1.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
2. 加试科目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拟录取。
3. 专业课单科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拟录取。
4. 外国语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拟录取。
5. 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拟录取。
特别说明:
1. 调剂的考生,必须由接收调剂专业进行复试。对于已经参加过我校专业测试的考生,调入专业可自行决定是否再次进行专业测试,但必须重新组织综合面试。
2. 若有拟录取考生放弃或者有追加名额,则学院可视具体情况可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录取,已在调剂系统内接收其他招生单位拟录取的考生不予递补。
3. 我院可向拟录取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表现情况,必要时派人进行外调。函调和外调有关材料需由考生所在单位组织(或人事)部门加盖印章。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拟录取及后续安排
拟录取名单经学校审核通过后,学院会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对拟录取考生发布拟录取通知,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接收拟录取通知。
拟录取后续工作按照学校发布的复试及录取办法进行,请考生持续关注我校的相关通知,按时完成拟录取后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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