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建筑大学城市经济与管理学院2026年一志愿复试录取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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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建筑大学经管学院2026年复试分数线公布: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学332分,工商管理硕士146分,工程管理硕士166分;专项计划单独划线。3月29-30日网络远程复试,考核专业基础、综合能力、英语及思政,差额比例不低于120%。复试材料清单及政审表模板请添加老师微信咨询领取。相关专题:
一、北京建筑大学复试工作
1. 北京建筑大学复试分数线
根据《北京建筑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相关要求》,城市经济与管理学院进入复试的要求如下:
(1)普通计划分数线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术学位):总分332分,单科须满足《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A类考生初试单科成绩基本要求。
工商管理学(学术学位):总分332分,单科要求同上。
工商管理(非全日制,专业学位):总分146分,单科要求同上。
工程管理(全日制、非全日制,专业学位):总分166分,单科要求同上。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分数线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术学位):总分266分,单科要求均为30分(满分=100分),45分(满分>100分)。
工商管理学(学术学位):总分266分,单科要求同上。
工商管理(非全日制,专业学位):总分117分,单科要求同上。
工程管理(全日制、非全日制,专业学位):总分133分,单科要求同上。
(3)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分数线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术学位):总分312分,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各考试科目满分合计为500分的,按总分降20分,单科降5分确定分数线;各考试科目满分合计为300分的,按总分降15分,单科降3分确定分数线。
工商管理学(学术学位):总分312分,同上。
工商管理(非全日制,专业学位):总分131分,同上。
工程管理(全日制、非全日制,专业学位):总分151分,同上。
2. 北京建筑大学各专业招生计划
管理科学与工程(全日制):招生计划21人。
工商管理学(全日制):招生计划12人。
管理科学与工程(“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全日制):招生计划1人。
工商管理学(“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全日制):招生计划1人。
工商管理(专业学位,非全日制):招生计划48人。
工程管理(专业学位,全日制):招生计划36人(含项目制计划3人)。
工程管理(专业学位,非全日制):招生计划20人。
工商管理(专业学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非全日制):招生计划1人。
工程管理(专业学位,“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全日制):招生计划1人。
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立功表彰退役免试军人,非全日制):招生计划1人。
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立功表彰退役免试军人,非全日制):招生计划2人。
注:实际招生人数会根据具体生源情况和招收录取情况调整。根据教育部、北京市相关政策要求,复试采取差额形式,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低于该学科专业招生计划的120%。
3. 北京建筑大学复试时间安排及复试方式
(一)复试时间:2026年3月29日至3月30日。
(二)复试形式: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学、工商管理(专业学位)、工程管理(专业学位)专业,采取网络远程复试形式。
网络远程复试环节包含:
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学:专业基础知识40%+综合能力40%+英语口语20%。
工商管理、工程管理:专业基础知识40%+综合能力40%+英语口语10%+思想政治理论10%。
复试采用面试方式,由考官提问,考生口头回答。
同等学力考生需要在复试中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专业课,具体请查看《2026年北京建筑大学城市经济与管理学院专业学位硕士(MBA与MEM)同等学力加试通知》。
(三)复试内容参考范围
管理科学与工程:科目名称为项目管理,参考教材为《工程项目管理》第二版,戚振强著,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工商管理学:科目名称为企业管理,参考教材为《企业管理概论》(第六版),尤建新、邵鲁宁著,高等教育出版社。
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科目名称为工商管理、政治综合,参考内容为国家时事政治、经济政策,管理实践。
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科目名称为工程管理、政治综合,参考教材为《工程管理知识体系指南》(何继善译,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以及国家时事政治。
4. 对复试考生资格审查的工作程序和办法
(一)考生准备
1. 参加远程复试的考生要求准备两部手机;或一部电脑和一部手机,复试期间应全程打开视频、双机位拍摄,确保有线网络与无线网络、视频、麦克等能正常使用。
2. 线上复试采用学信网招生远程复试系统或腾讯会议系统(具体使用何种软件,将根据网络及设备情况提前通知考生),复试考生需提前在电脑或者手机设备上安装相应软件。
3. 使用学信网招生面试系统上传以下证件(均为PDF格式):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正反面扫描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往届生必传);
(3)学生证原件和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应届生必传);
(4)初试准考证;
(5)政审表(扫描件,PDF格式;考生须在4月19日前将盖章的原件邮寄至学院,邮寄地址详见文末。未寄达的考生不列入拟录取名单上报。政审表模板可在北京建筑大学研究生院官网下载);
(6)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报考登记表扫描件(少民计划考生必要);“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及享受加分政策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
以上(1)(2)(3)(4)(5)(6)材料须合成为一个PDF文件,以“姓名-证件材料”命名。
(7)个人简历(必传)(PDF格式),以“姓名-个人简历”命名;
以下材料如有则提供:
(8)大学学习成绩单(MBA与MEM除外);
(9)毕业论文(设计)摘要或进展报告(MBA与MEM除外);
(10)发表论文及获奖证明;
以上(8)(9)(10)材料须合成为一个PDF文件,以“姓名-其他材料”命名。
(11)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试生,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需提供退役军人管理部门相应证明。
学院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应要求考生在4月25日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上报。
同时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缴纳复试费100元人民币,并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还。
4. 考生需要提前一天与学院招生办公室进行面试软件平台测试,提前熟悉复试流程和网络面试软件操作步骤。
(二)具体流程
1. 进入网络会议室
(1)考生根据收到的会议室ID进入候考室,进入后将名称改为“姓名-报考专业(全日制/非全日制)-考生号”,考生号学院会逐一通知。
(2)进入候考室后认真收听复试规则。考生调试好电脑或者手机的视频设备角度。
(3)资格审查。考生将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准考证、学历学籍认证报告等资料向考官展示进行核验,确认本人参加复试,自行环视考场四周,确保考生所在空间无作弊嫌疑。
考生收到管理员私信的考试室会议ID之后,经过管理员允许,从候考室退出,进入考试室,准备开始面试。
2. 面试提问与回答
(1)自我情况介绍:考生可以PPT(提前准备)方式介绍,时间不超过3分钟,主要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本科期间专业学习情况,参加科技创新或者科研、社会实践、工作经历、个人兴趣,今后的目标发展方向等。
(2)考生从专业知识题库随机抽取题目,并进行回答,时间不超过15分钟。
(3)考官围绕考生基本情况介绍和专业知识回答情况进行提问,考生进行口头回答。
(4)考官从事先准备的外语题库中抽取试题进行提问,考生用外语回答,测试考生的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
(5)结束考生面试,考官根据回答问题的情况进行评分。
5.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的具体办法
学院对进入复试阶段的所有考生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考生报考资格、《政治审查表》和面试等多种途径,对其进行思想政治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对思想政治素质心理和道德品质考核存疑的考生重点考察,认定为不合格的将不予录取。
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二、考生查询复试、拟录取名单的时间、网址
一志愿考生复试、拟录取名单可通过学校研究生院官网和学院官网查询。
学校整体录取工作结束后,考生可登录学校研究生院网页,查看总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公示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查询时间与教育部要求时间同步。
三、北京建筑大学调剂工作
学院将于近期在学院官网主页公布调剂工作办法,含调剂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范围、初试科目要求及调剂遴选原则。
缺额信息将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公布。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否则无效。
四、录取工作
(一)录取原则
学校严格遵循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公平、公正、科学”的录取原则。按照复试程序,实行分批次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再根据调剂批次分批次录取调剂考生。
(二)北京建筑大学录取办法
1. 将考生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该名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各批次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2.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3.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4.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不得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5.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6. 入学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7. 关于“智能建筑卓越人才培养计划”项目制招生,在相同专业类别下调整研究方向的规定:如进入复试名单考生不能被原报考项目制研究方向录取,则优先调整到相同专业类别下的其他研究方向,并按已参加该专业类别复试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录取资格。
五、其他相关要求
1.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入学后按照学校要求统一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执行。
2. 除单考生、少民骨干计划在职考生、原单位定向生外,对其他录取新生可依据相关政策要求将户口迁入招生单位,加入集体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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