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5硕士复试实施细则与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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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大学2025年硕士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明确遵循安全、公平、科学原则,由学校与学院两级管理,研究生院统一组织、监督。复试包括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外语及综合素质考核,初试成绩占60–70%,复试占30–40%。复试差额比例≥120%,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本科主干课程。调剂通过教育部系统统一管理,严格按条件执行。录取依据初试、复试、思想政治、体检等综合评定,信息公开不少于7天。方案强调严格考风考纪和应急处置,确保工作规范、公正、安全。相关专题:
为做好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和北京市的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安全性。要严格落实上级文件要求,加强复试录取工作的管理,确保整个复试过程安全、顺畅和稳定。
(二)公平性。要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规范、信息公开,并且监督机制要健全。
(三)科学性。要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二、组织管理
(一)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行学校和学院两级管理的模式。
(二)学校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这项工作,由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和指导实施。领导小组的组成人员是:
组长:雷涯邻
副组长:武雄、刘伟
成员:研究生院、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纪委办公室/监察室、教务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后勤集团这些部门的负责人。
(三)各个学院要成立自己学院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组长由院长和书记担任,他们是第一责任人。
(四)学校和各个学院的纪检部门要对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各学院还要成立若干巡视组,全程监督检查本院复试录取工作的安排和具体实施情况。
(五)研究生院对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审核各学院的复试、调剂和录取的操作细则,统一发布调剂信息,统一进行监督巡查,统一审核调剂复试及录取名单,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六)要严格落实复试录取工作各个环节的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制。
三、中国地质大学硕士招生计划
2025年,我们学校计划总共招收硕士研究生2369人。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150人(包括学术学位956人,专业学位1194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19人。
在总的招生计划里,还包括109名专项计划硕士生:包括和中国地质科学院联合培养的40人,单独考试计划20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29人,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20人。
四、中国地质大学复试工作
(一)准备工作
1. 我们学校2025年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会在3月中旬在学校研究生院的招生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2. 研究生院负责制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组的组成原则和工作职责(见附件1),并组织对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研究生教学秘书和纪检委员等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各学院也要对本院的复试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3. 各学院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复试的具体办法和程序,必须先报送研究生院审查备案,然后才能在网(上)发布。
(二)基本要求
1. 各学院要根据上线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和学科专业特点等,自己确定各专业(普通计划)进入复试的分数线和其他学术要求。不能出台有歧视性或者不公平的规定。2025年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按学校规定执行。
2. 同一个学院的同一个专业,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要制订相同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 今年我们学校原则上不进行破格复试录取。
(三)复试时间
3月19日之前,各学院要把自己确定的复试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上报给研究生院。3月27日之前要完成第一志愿考生的复试录取工作。4月23日之前,各学院要完成所有的录取工作。
(四)复试形式
各学院可以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在确保公平和公正的前提下,自主确定复试方式。可以采用现场复试,也可以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等方式。原则上,同一个学院的同一个专业,应该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
复试要按学科专业统一组织,执行同一标准。复试小组一般不少于5个人,小组成员需要现场独立打分。
(五)复试程序
缴纳复试费(每人100元)→进行资格审查→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进入复试的各个环节。
(六)资格审查
要加强对考生报考资格的复核力度。各学院在复试前,必须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校验结果等报名材料,还有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规定的人,不能参加复试。要严格采取“两识别”(就是人脸识别和人证识别)和“四比对”(就是和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的数据进行比对)这些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核,特别是报考专项计划、申请加分的考生。要加强复试过程的监管,严防替考。
考生在复试前,应该按照各学院的要求,提交以下材料的电子版:
1.准考证;
2.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要用A4纸,身份证的正反面要复印在同一页面上);
3.如果是应届生,还需要提交本人学生证,以及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需要在开学报到时向学院提供毕业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4.如果是往届生,还需要提交学历证书(也就是毕业证书)的复印件,以及由档案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的复印件,并且要加盖档案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的公章;如果没有工作单位,就需要由档案存放管理部门提供档案内存放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的复印件,并加盖档案存放管理部门的公章;
5.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需要提供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
7.其他有加分项目的考生,应该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七)复试比例
复试原则上应该采取差额形式。各学院自主确定复试的差额比例,并且要提前公布。差额比例一般不能低于百分之120。如果合格生源比例不够,就按实际合格生源的人数来组织复试。
(八)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知识、外语水平、综合素质、同等学力加试等。考核方式可以综合运用笔试、面试、实验、实践操作等方式,由各学院自行确定。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核,主要是看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这些方面的现实表现。考核结果不合格的,不予录取。具体考核要求见附件。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各学院在复试中进行,成绩会计入复试总成绩。
专业知识的考核,要根据学科特点,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成绩单独计算。
外语水平测试(包括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满分是100分。具体评分细则见相关文件。
综合素质考核一般用面试形式进行(每个考生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重点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学术能力、应变能力等,强调对考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
同等学力的考生(包括联考考生)应该加试两门和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能和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是笔试。笔试考核的形式可以参考专业知识考核的形式。对于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还没拿到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及网络教育考生,还有跨学科类别的考生,要不要加试由各学院自己决定。加试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考生需要填写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情况总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面试及外语口语情况记录表。
(九)总成绩
考生的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加权后)和复试成绩(加权后)组成。其中,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百分之60到7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百分之30到40。
(十)加分政策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在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可以申请初试总成绩加10分,并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参加了“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这些项目中的一个,并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也就是退役大学生士兵)。这里的高校学生指的是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届和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的应届和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想要享受初试加分的考生,必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没有按规定申报或者审核没通过的,不能享受加分政策。加分项目不能累计。
(十一)复试过程
要严格监管复试过程,对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并且妥善保存以备检查。复试的试题和答案在启用前属于国家机密。复试各个环节的纪律和要求,和国家统一考试相同。要坚持和完善“三随机”的工作机制,就是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试题设计要按照学科专业特点,合理设计题型、题量和试题难度,要保证能有效选拔出优秀学生所需要的信度、效度和区分度。

五、中国地质大学调剂工作
调剂工作是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满足考生多元志愿选择,保障考生权益的重要渠道。2025年,我们学校的研究生调剂工作由研究生院统一管理。统一审核各学院的调剂细则、统一发布调剂信息、统一监督巡查、统一审核调剂复试及录取名单、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各学院要深刻认识调剂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确保择优选拔。要及时明确调剂方案,积极开展政策咨询,强化组织管理和信息公开,确保调剂工作规范透明。
各学院在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时候,可以组织开展调剂工作。我们学校接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调剂生。各学院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包括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都必须通过教育部的“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严禁通过其他渠道接收调剂考生。
开展调剂工作的各个学院,应当按照教育部的有关政策,还有本单位学科建设和发展需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科学、规范地制订调剂工作办法。调剂工作办法里要明确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包括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初试科目、初试成绩要求等,其中初试成绩含加分)、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包括考生进入复试的遴选规则)、咨询渠道、联系电话等信息,要报本单位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里面涉及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等学术要求的,必须先经过本单位的学位评定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审核同意),签字盖章后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经过备案的调剂工作办法要严格执行,并由研究生院在“调剂服务系统”和研究生院招生网站上统一公布。
各学院的调剂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必须报本单位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签字盖章后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接收定向就业的调剂生。
(一)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考生的初试成绩必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我校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且要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原则上,调剂考生的第一志愿专业要和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或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的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3.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如果想调剂出同类照顾专业,他的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如果想调入照顾专业,他的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工学照顾专业之间,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之间进行调剂,要按照本类照顾专业在我校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来执行。
4.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这7个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以申请在这7个专业之间互相调剂,但不能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能调入这7个专业。
5.第一志愿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如果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他的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以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如果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报考条件,可以申请调剂到这个专项计划,他的初试成绩必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如果在报名时没有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就不能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调剂。对于“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普通计划之间的调剂,招生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调剂程序和要求来组织,不能直接改变考生志愿、调整计划类型来进行复试录取。
6.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不能调剂到其他学科专业,其他学科专业的考生也不能调剂到这个专业。
7.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能调剂到这个专项计划以外;没报考这个计划的,也不能调剂进来。
8.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不能调剂。
(二)调剂工作相关要求
1.各学院应该根据实际的复试录取情况,把招生计划的余额信息以及调剂要求等上报给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统一通过“调剂服务系统”和研究生院招生网站及时、准确地发布。严禁任何单位、工作人员和学生未经授权,擅自发布调剂信息。
2.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的“网上调剂意向采集系统”将在3月28日开通,“调剂服务系统”在4月8日正式开通。
3.每次开放调剂服务系统的持续时间不能低于12个小时。考生调剂志愿的锁定时间由各学院自主确定,最长不能超过36个小时。锁定时间到了以后,如果学院没有给出明确的受理意见,锁定就会解除,考生可以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4.对于申请同一个学院的同一个专业、并且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学院应当按考生的初试成绩,择优选择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能简单地以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这些非学业水平的标准,作为选择的依据。
5.在发布需要考生确认的拟录取或复试通知时,要考虑到考生的学习、工作、休息时间等因素,合理安排,给考生留出充裕的确认时间。对于没有按时确认的考生,学院应该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一个一个地去联系确认,不能简单地按“逾期不接受就当作自行放弃”来处理。
6.各学院要坚持以考生为中心,准确地发布调剂要求,防止考生盲目报考。要积极做好对相关专业不同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在招生、培养、奖助、就业等方面政策区别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同时,必须关注“调剂服务系统”里考生的在线留言,对调剂过程中的热点共性问题,要集中统一答复。要及时解答考生的咨询,确保信息沟通畅通。要充分利用“调剂服务系统”、咨询电话等渠道,为调剂考生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咨询答复等服务工作。
7.调剂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经过研究生院审核通过以后,由各学院在自己学院的官网招生信息栏下面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能少于7天。没有经过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六、录取工作
(一)各学院要在本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指标数、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经过在教育部学信网核查,如果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各学院可以要求考生在4月10日之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说明。对于拟复试的单独考试考生,在查验其本科毕业证书原件时,需要留下毕业证书的复印件(上面要写上考生编号和姓名)以备检查。
(三)经过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于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予录取。各学院不能把没有通过或者没有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或者上报。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到录取当年入学时能毕业的本科生考生,如果入学时没拿到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录取资格就无效。凡是经过教育部“研招信息公开平台”检查,不符合有关招生政策规定的拟录取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四)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之前,和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为报考硕士研究生,和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己处理。如果因为这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者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五)有以下情况的,不予录取:
1.资格审查没有通过的;
2.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的;
3.面试、笔试或者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的;
4.体检不合格的;
5.考试作弊的;
6.其他违反国家研究生考试相关规定的。
(六)4月23日之前,经过复试合格的以下类别考生的材料,需要交到研究生院:
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上交定向培养协议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2.“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提供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
3.单独考试的考生,上交毕业证书复印件。
七、信息公开
各学院应该制订以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和研究生复试录取信息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办法。对相关信息,要严格按照规定,准确、规范、充分、及时地公开。并且要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和解释说明工作。各学院公示信息的申请,参见《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拟录取结果公示情况说明》。
招生信息公开的要求如下:
(一)公开招生计划。
(二)公开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办法、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的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
(三)公示与公开拟录取信息(名单应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并且要对专项计划的拟录取考生进行说明。
拟录取名单的公示时间不能少于7天,公示期间名单不能修改;如果名单有变动,必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且对变动的内容另外再公示7天。公示结束以后,各学院应该把拟录取名单报给研究生院审核,并按要求向北京市考试院和教育部备案。最终的录取名单以及新生的学籍注册,都以“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的信息为准。未经招生单位公示以及“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四)公开咨询及申诉渠道。
各学院应该畅通考生的咨询及申诉渠道(包括联系部门、电子邮箱、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等),建立完善的接诉即办机制,对相关的申诉和举报要及时调查处理。
八、各学院具体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统一领导和工作部署,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复试录取工作政策执行准确、组织有序、管理到位。各学院的纪检委员,要对本单位的各个环节进行全程监督检查,重大问题要集体决策。
(二)要建立健全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规章制度。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公平公正,并且要签订保密责任书。
(三)要高度重视复试工作,提前谋划,制订详细、可行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填写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基本情况表,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
(四)要做好复试的命题工作,确保复试题目内容规范、题量足够、难度适中,能体现出考生对专业知识的把握能力和一定的创新能力。试题的命制、阅卷及管理等,参照《关于印发<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这个文件执行。
(五)要做好面试人员(包括外语口语面试教师)的挑选和培训工作。要对政策、招生工作人员行为规范、面试考察内容、评价体系和评审标准等进行培训,让他们明确工作纪律、程序、评判规则和标准等,确保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能公平、公正地按要求进行。并且要把培训的时间和地点上报给研究生院。
(六)要配备专业的技术人员,确保网络及其相关设备配备到位、运行正常,做好技术指导和故障排除工作。
(七)要指定熟悉研究生招生政策的工作人员,专门负责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以及咨询工作。
九、其它相关要求
(一)我们学校2025年研究生招生体检工作,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以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这些文件进行。按照教育部要求,考生的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
(二)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考生需要缴纳复试费100元。
(三)被接收为推荐免试的研究生,如果在其本科第七到第八学期有必修课程不及格、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没有达到良好及以上、出现违法违纪记录、政审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将不予录取。毕业时没有获得毕业证书的,取消其硕士生录取资格。
(四)各学院应在4月23日之前,报送硕士生拟录取数据库。同时,把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打印表(附件7)、附件2和附件4签字盖章后,交给研究生院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五)港澳台研究生的招生录取,参照这个方案执行。
十、应急处置预案
为了确保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安全、平稳、顺利进行,及时有效地预防和处理各种突发事件,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正和公平,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工作平稳实施,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应急处置预案,详见《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我校建立学校、学院、复试组三级应急部门工作联系网络管理模式。各学院要严格落实上级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复试过程中的突发事件应对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降低人员密度,防止人员聚集。
十一、严肃考风考纪
各学院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就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并且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在考试后,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对相关考生再次进行复试。入学后3个月内,招生单位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给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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