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商大学26年“申请-考核”制博士录取方案

圈子热帖 2026-01-13 11:12 海豚MBA张老师 海豚MBA考研 11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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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学校2026年博士招生录取工作,要坚持立德树人、择优录取,保证公平公正。具体由学校和学院两级招生委员会组织管理。招生流程主要包括:先审核确定考生资格,然后组织笔试和面试等综合考核,并重视思想政治考核。录取主要依据总成绩,有七种情况会直接不予录取。最终拟录取的考生还需完成调档或签订协议,入学后学校还会进行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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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北京工商大学总的指导思想

 

我们学校的博士招生录取工作,要落实好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要注重考查学生的科研能力是不是有创新,选拔高质量的人才。录取要坚持择优,加强考试招生的规范管理,监督机制要健全。招生信息要公开,保证整个招生录取工作是公平公正的。总的来说,要坚持下面几个原则:

1.  按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来办。

2.  整个政策要透明,程序要规范,结果要公开,监督要健全。

3.  要体现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好考生。

 

二、北京工商大学工作的组织管理

 

(一)学校的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负责审定博士招生的录取工作方案,还要监督这个方案是不是落实了,最后要审定学校打算录取的名单。

(二)各个学院的招生委员会,负责自己学院博士招生的具体实施工作。招生过程中如果遇到重大问题,都必须经过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开会,集体讨论做决定,并且要写好会议记录方便以后查。学院是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责任主体,院长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来部署、协调和督查。分管副院长是直接责任人,要全程参与、全程组织、全程管理。

 

三、北京工商大学具体怎么组织实施

 

(一)先确定谁有资格参加考试

    1.  学院先审核资格:每个学院都要成立一个资格审核小组。根据学校和学科规定的“申请-考核”制的报考条件,主要依据报名系统里的信息,来审核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然后确定哪些人可以进入下一轮的综合考核。如果网上学历或学籍校验没通过,已经毕业的考生需要提供学历认证报告,还在校的学生需要提供学籍认证报告,在国外取得学历的考生需要提供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

    2.  学校研招办再复核:学校的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研招办),会根据《北京工商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里的报考条件,对学院审核通过的考生再进行一次资格复核。

    3.  公布名单:最后确定的、有资格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会在考试开始前大概7天,在学校的研究生招生网站上公布出来。

 

(二)博士生招生综合考核

    1.  笔试部分:考生在考试前7天左右,可以登录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自己的准考证。准考证要用A4纸单面打印,背面保持空白,黑白打印或者彩色打印都可以。准考证可以折叠,但是在使用期间,正反两面都不能涂改或者写字。

        笔试的地点是阜成路校区。更具体的考试地点和要考的科目,都写在准考证上。笔试的成绩由各个学院自己公布。

    2.  面试部分:面试工作由各个学院自己组织。具体什么时间、在哪儿面试、有什么要求,要看各学院发的通知。对英语水平的考核会在面试的时候一起进行。

    3.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这个考核是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的重要内容,也是录取的重要依据。要实事求是地认真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该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要注意看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这些方面怎么样。

    4.  体检:新生的体检工作,统一在入学后再组织。

    5.  第一批次综合考核的时间安排

        (1)公布准考名单:2025年12月19日。

        (2)开始打印准考证:2025年12月19日15点以后。

        (3)笔试时间:2025年12月26日

    6. 第二批次综合考核:第二批次考核的时间现在还没确定,要等后面的通知。

    7.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每个考生,在同一个学院的同一个专业,只有一次参加资格审核和综合考核的机会。也就是说,如果你已经在第一批次报名,并且通过了审核、获得了综合考核的资格,那么你就不能在第二批次再报考这个学院的同一个专业了。

        另外,如果考生参加第一批次考核后已经获得了拟录取资格,那么学校就不允许他再参加第二批次的考核。只有他先放弃了第一批次的拟录取资格,才能被允许参加第二批次的考核。

 

(三)录取工作

    1.  录取考生主要是看他综合考核的总成绩。在总成绩里,笔试成绩占的比例是20%到50%。各个学院的专业,会优先录取第一批次报考的考生。在每个批次的招生中,学院会根据自己制定的招生实施细则,来确定打算录取的名单。

    2.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1)报考资格审查没通过;

        (2)没有按规定时间参加综合考核的;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

        (4)“申请-考核”制综合考核没通过;

        (5)学历(学籍)审核没通过或者没完成;

        (6)报考材料弄虚作假的;

        (7)体检不合格。

    3.  如果同一个考生两个批次都报考了,那么只要他在任何一个批次获得了拟录取资格,他就必须先放弃这个批次的拟录取资格,学校才允许他继续参加另一个批次的后续流程(比如资格评定、考核或拟录取)。如果他不放弃,另一个批次的流程就自动终止了。所以请考生在报考志愿和批次时一定要想清楚。

        还有一个情况:如果举办了第一批次考核的学院,后面又得到了新的招生名额,那么原则上这些新名额会优先用于招收第一批次考核中合格的考生。只有当第一批次没有合格的考生可以招了,学院才会启动第二批次的考核。

    4.  考生被确定为拟录取后,非定向的考生需要把自己的档案转到我们学校来;定向就业的考生,需要在5月30日之前和学校研招办签订好定向就业协议。如果超过了这个时间还没办,学校就当作考生自动放弃了录取资格,然后会按顺序考虑录取后面的考生。

    5.  新生报到入学以后,学校还会对大家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和健康状况等,进行一次全面的复查。如果复查发现有人不符合录取条件,就会取消他的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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