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博士复试: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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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博士4月24日现场复试(丰台校区),含资格审查、面试(外语、专业、科研汇报8分钟)。总成绩=专业课40%+综合能力60%,定向生需签协议。复试科研汇报模板可添加老师微信获取。相关专题:
一、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复试总体安排
(一)复试考生资格审查的工作程序和办法
资格审查时间:2026年4月24日下午12:30开始。
资格审查地点: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丰台校区华侨学院D201会议室。
资格审查时考生需要带这些东西:
1. 考生本人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要在有效期内);
2. 考生本人《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准考证》;
3. 考生手写签字的《2026年博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4. 有效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要注册到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这个是应届生要提供的);
5. 毕业证(普通招考制考生不是必须带的)、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往届生提供);
6. 学信网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往届生提供);
7. 考生简历和成果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论文、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要准备一式五份,给复试用的);
此外,普通招考制考生除了准备上面那些材料,还要准备下面的材料:
8. 考生填写、签字并且加盖有关公章的《2026年政治思想情况审核表》;
9. 带有红章(或者成绩专用章)的完整的硕士阶段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
10. 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外语四六级成绩,雅思或托福成绩,国外留学或工作证明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
11. 两位和报考学科相关的教授(或者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书,专家签字的地方要加盖专家所在科研院所人事处的红章。
(二)复试面试时间、地点安排
复试面试时间:2026年4月24日下午13:00签到。
复试面试方式:专家和考生都到学校来集中线下复试。
复试面试地点: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丰台校区华侨学院,具体在哪个教室到时候现场通知。
复试候场地点: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丰台校区华侨学院D201会议室。

二、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复试办法及程序
(一)面试组织形式、考核要求和详细规定
综合能力考核(也就是面试)是用问答和学术汇报的形式进行的,考核时间是20分钟,主要考查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能力、外文文献阅读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和综合素养。
1. 外语应用能力和外文专业文献测试放在一起,用题库提问的方式。考生抽取1道专业外文文献试题来回答,主要考查学生读专业外文文献和获取专业信息的能力。
2. 专业能力测试,也是用题库提问的方式。每个考生随机抽取1道专业题来回答,考生回答完之后,这套卷子就作废了,不会再重复使用。
3. 科研创新能力采用学术汇报的形式(不需要做PPT),由考生对自己的学术成果、代表性论文和科研计划进行8分钟的阐述,并且要接受专家评委的提问。
4. 综合素养考核。学院结合考生交上来的材料,对学习经历、硕士专业、学习成绩、硕士论文、报考志向等内容进行评定;通过提问对人文素养、举止、表达、礼仪等方面进行考察;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对考生的诚信情况进行评判。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合面试来进行,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学院会组织思政部门参与面试,直接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情况,如果有必要的话会采取“函调”或者“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会记录在考生交的《政治思想情况审核表》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三)复试考核分值要求
专业课考试和综合能力考核都采用百分制,总分都是100分。综合能力考核里面,外语应用能力占30分、学术能力和创新潜质占60分(其中专业能力测试占30分、科研创新能力占30分)、综合素养占10分。思想品德评价采用等级制,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并且实行一票否决制。
三、总成绩计算和录取原则
(一)总成绩计算
1. 硕博连读考生的总成绩就是综合能力考核的成绩。
2. 考生的水平考核(也就是初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3. 考生的总成绩是专业课考试成绩和综合能力考核成绩的加权平均成绩,其中专业课成绩占比是40%,综合能力考核成绩占比是60%。
(二)录取原则
根据学校下达的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按照下面的原则来确定拟录取名单:
1. 硕博连读考生只要总成绩合格就可以录取。
2. 学院招收全日制定向(在职)学术博士生的人数原则上不能超过本院招生人数的10%。
3. 每位导师在读的和即将招收的定向(在职)学术博士研究生加起来不能超过1名,在读的和即将招收的定向(在职)专业博士研究生加起来不能超过6名。
4. 在满足条件1和条件2的情况下,按照所报的导师来排序,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在不满足条件1和条件2的情况下,全日制非定向考生优先录取。
5. 同一个报考导师下面,如果总成绩相同,就按综合能力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如果考生的总成绩和面试成绩都相同,就按面试里的专业能力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6. 有下面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1)政审不合格的;(2)总成绩低于60分的;(3)申请材料和资审材料复核不通过的;(4)有违规违纪行为或者其他影响招生公平行为的也不予录取,已经被录取的考生会被取消或者撤销录取资格,已经报到入学的会被撤销录取资格并且取消学籍。
7. 我校的体检安排在拟录取之后进行。我校的体检标准是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等相关规定来执行的。我校2026年的招生体检工作是在入学后统一组织的,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会被取消录取资格,已经完成报到入学的,会被取消学籍。体检的具体安排会另行通知。
8. 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之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定向就业协议要在6月1日之前寄到研究生院,超时的就会被取消录取资格并且进行顺延录取。考生因为报考博士研究生和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己处理。如果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者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9. 被我校拟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考生的档案迁移要求,请关注我校后续的通知。
